| 区城管执法局 |
| | | 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3年8月6日挂牌成立,现有人员151名,党员88名,团员28名,男同志126名,女同志25名,平均年龄32岁,大专以上学历的135名,占90%,中专以下16名,占10%。主要依据市政府206、207号政府令,负责天桥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所管辖面积249.05平方公里,人口约有57万,有15个办事处,辖区内坐落着长途汽车总站,火车站、火车东站窗口单位和泺口服装市场、中恒小商品批发市场、装饰材料批发市场以及建材批发市场,流动人员集中,商铺密集,管理难度较大;天桥执法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执法科、督查科5个科室,城管警察大队,9个基层中队(其中:城区内共6个中队,每个办事处设一个分队;长途汽车站一个中队;一个直属中队;一个女子中队)。 自成立以来,天桥区执法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在工作中采取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正常管理相结合,车辆巡查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等形式各异,机动灵活的方式,充分发挥了执法局的职能作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使得执法效能得到了稳步提高。2004年我局齐心协力,团结奋战,克服困难,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共查处各类违章案件3713起,其中按简易程序处罚的3614起,按一般程序处罚的99起,强制拆除违章建设8405平方米;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市执法局举办的一周年文艺演出中,我局大合唱《城管队员之歌》,舞蹈《快乐的女执法队员》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在市执法局组织篮球赛中,我局篮球队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2004年女子中队荣获济南市妇联巾帼文明示范岗和天桥区妇联巾帼文明示范岗,区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直属中队、汽车总站中队和女子中队也荣获区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乱排污水影响市容环境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行使人防、房产管理、建筑管理、开发拆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纠正、处理全区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违法审批及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 (十一)、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执法领导,统一调度、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天桥执法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执法科、督查科5个科室,城管警察大队,9个基层中队(其中:城区内共6个中队,每个办事处设一个分队;长途汽车站一个中队;一个直属中队;一个女子中队)。 一中队负责纬北路、北坦、制锦市三个办事处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队长张学明; 二中队官负责扎营、南村、北村、天东、北村办事处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队长张新勇; 三中队负责无影山、堤口路、宝华街办事处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队长刘俊山; 四中队负责北园办事处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队长孙士东; 五中队负责泺口办事处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队长董保生; 六中队负责药山办事处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队长蒋苏华; 长途汽车站中队负责长途汽车站周边地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队长洪亮; 直属中队负责对影响较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及上访案件,以及市执法局和其他职能部门转交的案件,协助中队完成各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突发、重大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中队长刘开源; 女子中队负责天桥区城市广场、绿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协助中队、科室工作,充分发挥女子中队的特点,承接特殊性案件和特殊性行动,中队长刘莹;警察大队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违法行为,副大队长陈刚。 地 址:无影山东路41号 邮 编:250031 热线电话:8587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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