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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2005-09-08 【访问次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及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乡镇的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律师人员的教育、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律师的评定、晋升,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和指导全县公证工作,管理公证处的组织和业务建设,负责公证人员的教育、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证人员职称评定、晋升。
   5、指导全县司法所的组织业务建设和基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各乡镇管理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干警。
   8、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商河县司法局内设3个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编写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性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信息、简报、领导讲话等各类公文;
   2、负责档案管理、文件收发、文电办理;
   3、负责会议的组织、准备、会务的安排及来人接待工作;
   4、负责财务管理、车辆安排等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6、协助局长搞好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晋级的组织工作;
   7、负责组织全局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立功创模活动。
  (二)普法办(宣传科)
   1、起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制定落实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措施,负责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汇报工作;
   3、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训、检查考核,建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比和奖惩;
   4、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和日常性活动,交流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5、建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6、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
   7、组织全县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
   8、组织召开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三)基层科
   1、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2、指导管理乡镇司法所工作;
   3、指导管理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
   4、指导管理厂、企法办公室工作;
   5、部署、检查、指导、总结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部署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的组织整顿和业务训练;
   7、开展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调研工作;
   8、部署纠纷排查、协助基层解决重大疑难纠纷;
   9、搞好信息传递工作;
   10、统计上报各项有关的业务报表;
   11、协助看守所、拘留所和公安部门对脱逃人员的追捕;
   12、安排布置、督促检查基层帮教工作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外执行、假释、所外执行人员的监督教育;
   13、协助做好服刑或劳教人员的非正常死亡善后处理;
   14、协调各方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
   15、掌握和控制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及时依法制止其违法行为;
   16、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对在押、在教人员进行规劝教育;
   17、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考察,进行跟踪法制教育,搞好重新犯罪的预测工作;
   18、搞好接茬帮教人员的登记建档及有关资料的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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