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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局

2005-09-08 【访问次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方针、政策,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组织编制和上报下达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综合平衡。
   2、研究全县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重大比例关系等重大政策问题,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的方向、目标和措施。
   3、负责审查批复上报全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和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安排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含利用外资中方配套规模),切块投资和综合平衡;审查上报批复的基本建设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限额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投资许可证的发放;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我县经济建设的重点工程和设备成套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
   4、研究全县社会发展事业中的重大问题和方针政策,加强政策导向与协调,侧重宏观总量的调控,针对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
   5、参与引进技术和外汇的管理使用;参与制定扩大出口创汇的意见措施,提出发展外向经济的工作建议。
   6、负责外资引进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
   7、指导和协调全县投标、招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投标、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意见,指导物价管理工作。
   8、负责粮油流通管理、监督检查粮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粮油市场宏观调控与管理、粮食批发准入资格和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查认定;组织安排灾区和农村需救助人口所需粮油供应。
   9、研究制订全县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与经济技术协作的具体办法。
   10、制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方案。
   11、帮助和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制定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方案。
   12、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属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改革工作。
   13、研究制定深化农村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金融体制、财政税收投资价格体制、流通体制、科技文卫体制、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等项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政策措施,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14、组织协调企事业单位改制中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资等相关环节的工作。
   15、推进全县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的产权改革、股份(合作)制改造工作。审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红方案。
   16、负责抓好全县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工作。
   17、加强对全县已改制企业的监管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河县发展计划局内设4个科室,其主要职责分别如下: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起草以单位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公文信函、处理来文来电,负责文印、档案及微机管理;负责机关老干部、党政群团及计划生育等有关工作;负责财务、车辆管理工作,搞好后勤服务。
  (二)综合科
  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综合平衡;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的经济产业结构、生产布局、重大比例关系等重大政策问题,侧重宏观总量的控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负责单位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指导物价管理工作;负责粮油流通管理、监督检查粮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粮油市场宏观调控与管理、粮食批发准入资格和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查认定;组织安排灾区和农村需救助人口所需粮油供应。
  (三)经贸投资科
  负责审查批复上报全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和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安排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含利用中方配套规模),切块投资和综合平衡;审查上级批复的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限额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投资许可证的发放;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我县经济建设的重点工程和设备成套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对全县基本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负责外资引进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投标、招标工作;围绕财政金融、商贸流通、外经外贸、个体私营经济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安排计划,提出对策,增强计划导向性,促进经济贸易领域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参与引进技术和外汇的管理使用;办理企业新建、调整、联合和更改名称的申报审批手续;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横向经济联合与经济技术协作的具体政策、措施,抓好年度计划的落实和汇总工作;以招商引资为重点,组织好各类经贸科技洽谈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参与重大项目的考查论证和洽谈工作;加强内引外联工作,做好内联项目的审查备案和情况汇总;负责区域性经济联合的联络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跨地区横向联合企业的考察、论证和审批工作。
   (四)体改办
  负责制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方案。帮助和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制定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属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深化农村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金融体制、财政税收投资价格体制、流通体制、科技文卫体制、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等项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政策措施,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组织协调企事业单位改制中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资等相关环节的工作。推进全县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的产权改革、股份(合作)制改造工作。审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红方案。负责抓好全县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全县已改制企业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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