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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2005-09-08 【访问次数: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人事管理的具体措施、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管理,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
   (三) 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对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协调、指导。
   (四) 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规,制定管理办法、措施,制定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规划,向上级业务部门呈报审批方案,办理上级批准录用公务员的相关事项,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五)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拟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定、审查、报批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监督工作,推进职称改革。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六) 承办县政府向人大提请的人事任免和副局级以上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人员的任免及股级以下人员的调配和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人事争议仲裁及申诉、控告工作。
   (七) 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全县人才交流、流动规划及办法;搞好人才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其功能;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其它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工作;制定聚集人才的办法、措施,吸纳大学本科以上高层次人才,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八)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申报审批工作,监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管理,组织协调落实政治、生活待遇;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的贯彻落实,审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
   (九) 负责全县军队营职以下(含技术)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转业军官就业及岗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编制限额内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的相关事项。
   (十) 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拟定全县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推荐就业方案,编制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 负责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搞好引智立项及项目落实,做好来我县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引智项目推广;承办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管理权限内人员的申报工作。
   (十二) 负责岗位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工作。对各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实施、考核予以指导、监督。
   (十三) 负责政府各部门人事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指导协调县行政干校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人事调研、信息工作。
   (十四) 负责全县人事信息采集、整理、网络运行及各部门人事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县政府系统股级以下干部(聘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干部、工资统计工作。
   (十五)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商河县人事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及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办公室:
   (一) 办公室
  负责编写人事人才工作的综合性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信息简报、领导讲话等各类公文;负责文书管理、文件收发、文电办理、来人来访、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股级以下干部(聘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事信息采集整理网络运行及各部门人事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 干部科
  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宣传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定管理办法、措施,并负责公务员培训、录用报名及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向人大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和副局以上人员的行政任免;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人员的任免及股级以下人员的调整和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及申诉、控告工作;负责拟定全县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负责全县军队营职以下(含技术)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转业军官就业及岗前培训。
   (三) 科技干部科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拟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定、审查、报批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监督工作,推进职称改革;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四) 老干部科
  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机关事业人员的退休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遗属补助审批事宜;组织协调落实退休、退职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的贯彻落实,审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
   (五) 工资科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方案申报审批工作,监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的发放;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审批、调整、变更、转移等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晋级及资格考试工作。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拟定本县人事争议仲裁实施办法,并负责进行实施;根据人事争议仲裁范围,受理本县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控告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具体承办仲裁委员会对有关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仲裁、文书送达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档案建立、管理和仲裁费用的收缴等日常工作。
   
  岗位责任制办公室
  负责县委、县政府有关岗位责任制会议、指示的贯彻落实;拟定全县岗位责任制管理办法,并对全县岗位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其不断深化;准备岗位责任制工作有关会议的文件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拟定岗位责任制工作半年、年终考核评比意见及考核内容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做好上报材料,立卷、归档等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起草岗位责任制工作的有关文件,编制工作简报,指导基层工作,起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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