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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09-08 【访问次数: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天桥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天发[2001]39号),保留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信息调研室、侨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
    由区委统战部划入民族宗教管理事务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省、市政府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记录整理等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工作,接听区长公开电话,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组织安排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筹办组织全区性的有关重大活动,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承办上级机关和驻区部队、单位、院校的有关协调服务事宜。
    (八)联系联络区人大、区政协工作部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侨务、法制、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十一)承担区政府机关政务档案、印信、机要、保密、文印和通讯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内设4个科室。
    (一) 综合一科
    为区长的政务工作提供综合服务;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长讲话和向上级政府请示、报告工作等各类文字材料;做好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记录、整理和会议纪要撰写;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有关资料,为区长提供资料查询服务。
    (二) 综合二科
    为副区长的政务工作提供综合服务;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各副区长讲话和向上级政府汇报等各类文字材料;编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各种文件;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领导提供信息、资料查询服务。
    (三) 秘书科
    负责组织安排区政府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和区政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安排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负责来文来电的收发和办理;负责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根据办公室工作安排和要求,负责政府工作、政务信息两个刊物的编发及上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政府各项工作;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要求,搞好调查研究,起草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 督查科
    负责领导批办事项、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全区综合性会议、重要专业会议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重要文件的督办;负责区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机关的联络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区政府系统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来信的办理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的协调、办理和落实工作;负责受理、分办、督办群众和基层单位向区长公开电话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区信息调研室
    协调组织对全区中长期重大发展课题及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研究论证,为区政府决策指出建设性意见;对全区改革开放、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等政府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区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及其他综合性材料;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参与区政府重要政务活动的筹备和服务工作;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拟定全区侨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侨务工作;提出全区华侨工作的政策建议,开展对华侨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交流工作,开展对华侨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开展与新移民专业人士的合作交流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推动全区引进华侨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依法保护在我区投资侨商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法制办公室
    编制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划,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地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的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办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负责区级行政赔偿的协调;指导济南仲裁委驻天桥区办事处的工作。
    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负责全区民族工作。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事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贷款的分配、管理与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审查确定民族成份;协调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少数民族的涉外事务,协助有关部门抵制民族分裂势力的活动。
负责全区宗教工作,贯彻执行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指导宗教团体对信教人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承办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及有关检查、监督、登记、发证等事项的审核、申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宗教突发事件。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政府办公室配行政编制21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机关编制总额29人。领导职数配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3人;信息调研室主任1人(由1名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人;侨务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法制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科级职数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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