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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局

2005-09-08 【访问次数:

    根据《关于济南市天桥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 见》(济天发[2001]39号),保留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局;根据工作需要,在区文化局加挂济南市天桥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区文联)牌子。
    一、职能调整
    增加对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中电脑游戏活动的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区文化艺术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组织开展并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组织、指导、协调社区文化建设,发展广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少儿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
   (五)管理全区图书馆事业,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各类图书馆之间的合作,组织推动全区图书馆事业的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六)加强对辖区内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管理,指导、组织全区民族民间艺术的挖掘、整理。
   (七)拟定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经营性文化娱乐活动、音像制品经营活动、文物经营活动、印刷及出版物经营活动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的电脑游戏活动;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文化局配行政编制4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人,机关编制总额5人。领导职数配局长1人(兼任区文联主席),副局长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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