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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发展计划局

2005-09-08 【访问次数:

    根据《关于济南市天桥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天发[2001]39号),济南市天桥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更名为济南市天桥区经济发展计划局;济南市天桥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更名为济南市天桥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在区经济发展计划局挂牌。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天桥区电力公司承担的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天桥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职能。
    (二)增加的职能:对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管理天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
    (三)划出的职能:将质量管理职能交区技术监督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从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上协调平衡及监督调控经济运行质量。   
    (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生产力布局,研究制订并指导全区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及综合利用。
    (三)负责编制全区固定资产(基建)投资计划,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批、上报,搞好项目稽查及项目监控,控制投资方向。
    (四)研究制订推动全区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申报或审批全区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科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宣传贯彻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有关政策,负责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嫁接改造工作。
    (五)综合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经济调度会,研究、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定期通报全区工业生产完成情况;对所属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包装行业监督管理;负责黄河防汛相关事宜。
    (六)负责全区产学研联合的协调服务工作,省、市级技术开发中心的申报工作及争创名牌产品的有关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区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计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八)负责全区乡镇企业的规划管理、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制定乡镇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引导和协调办镇、办村、城乡之间的经济关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九)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对全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产品的管理,负责企业新建、更名的审批、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的管理状态评价,负责对全区集体资产的宏观管理。
    (十一)负责辖区内加油站的规划及成品油生产经营的管理,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竞争秩序。
    (十二)负责工业生产环境保护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监督。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企业参与经济技术项目的洽谈和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区对口支援协调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提报重点工业产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帮助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登记备案的有关事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的申报工作。
    (十五)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制定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企业管理、扭亏增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电力行业行政管理,研究拟定全区电力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编制和实施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监督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七)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研究和参与拟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性改革措施,组织参与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和论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企业改革方案,审查批复区属、街道企业的改制报告,指导、帮助、监督企业改制工作。
    (十八)负责企业党组织建设,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抓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系统内纪检、宣传、统战、工青妇、法制、老龄等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经济发展计划局内设5个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拟定机关工作计划和总结,参与起草全区经济计划、工业生产的会议材料及信息交流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接待、督办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建议、提案、信访、保密、文印及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编报所属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组织落实机关党务目标责任制及党建工作,负责直属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干部任免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档案管理,负责基层党建及企业干部的培养、培训等工作;负责系统内纪检、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共建、普法教育、统战、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经济计划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调整和优化全区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的方向、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动态预测、分析,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负责编制全区固定资产(基建)投资计划,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批、上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为一、二、三产领域的部分重点项目申请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综合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经济调度会,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定期编报经济运行分析综合报告;负责全区工业生产统计报表的统计考核、分析和建议;重点抓好全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的协调服务,将达到限额标准的工业企业及时纳入限额管理;负责“三电”管理和黄河防汛的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加油站的规划及成品油生产经营的管理、产品展销活动等;协调工业生产环境保护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监督工作。
    (三)经济技术科
    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审批备案及项目全过程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有关政策;负责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嫁接改造工作;负责全区产学研联合的协调服务工作,省、市级技术开发中心的申报工作及争创名牌产品的有关工作;负责提报重点工业产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的申报工作,协助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登记备案的有关事宜,负责基本建设性质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审核申报重要农产品进口配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的协调服务工作,为企业参与经济技术项目的洽谈和招商引资提供服务,负责全区对口支援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审报工作;负责包装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民营经济科(企业科)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搞好民营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指导民营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为民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服务,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重点抓好全区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的协调服务,将达到限额标准的民营企业及时纳入限额管理;指导民营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对外技术引进与合作、利用外资和出口创汇工作;负责民营企业统计及经济技术信息的汇集、分析和发布工作;组织指导民营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名牌产品ISO9000系列认证的审核、申报以及特殊行业的审检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家定期开展活动,交流经验。
    对全区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企业类型的申报、审批和企业状态评价工作;负责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审报工作;协助办理区直属工商企业年检及经济合同论证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的职工培训教育工作,区直企业人事劳资、职称推荐及乡镇企业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企业家协会及企业家评选的考察、推荐、申报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参与编制全区经济效益等年度计划;负责编制、执行局机关财务收支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对区属企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负责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企业清产核资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担区直企业厂长、经理的年终兑现审计、离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指导区属企业的内审工作,负责区直企业有关经费收支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企业改革方案,为企业改制提供服务,协助企业制定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审查批复区、街企业的改革方案,指导、协助、监督企业改革、调整、兼并、破产等工作;对全区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的经济调整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调查研究,参与研究资产经营公司运营和企业集团的设立;调查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参与综合改革的试点工作;组织对全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的宣传培训工作;参与全区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对全区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制定;牵头拟订全区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规划纲要,提出整顿规范中介组织的具体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协调改革方案与配套文件的落实工作;完成全区机关所办经济实体的脱钩工作,培养扶植上市公司,审查呈报有关手续。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经济发展计划局配行政编制24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机关编制总额28人。领导职数配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兼任纪检书记);局长1人,副局长3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1人(由1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1人;科级职数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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