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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管理局


2005-09-08    【访问次数:

    根据《关于济南市天桥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天发[2001]39号),济南市天桥区建设委员会更名为济南市天桥区建设管理局。
    一、职能调整
    将城市大环境绿化管理职能划归园林绿化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区建设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编制全区城市建设维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及施工质量管理。
   (三)依照全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要求,负责监督、检查执行规划情况,审核建筑工程手续,查处违章,指导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四)负责城区各种道路占用、挖掘以及沿街市容整治手续的审核申报,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内建筑市场管理,查验建筑手续;对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登记。
   (六)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指导监督市政、园林、河道、排水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归口管理区环卫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七)负责全区城区防汛工作的督促落实,组织抗洪抢险及防汛善后工作。
   (八)指导检查本系统各单位的财会、人事、安全等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全方位目标责任制。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建设管理局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负责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统战、侨务、民族宗教、信访、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河道维护、排水资金的管理与核发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三) 规划管理科(挂村镇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落实济南市总体规划及区域规划编制要求;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程手续的审核、勘验、审批及申报,查处违章建筑;负责指导北园、泺口、药山三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大桥、桑梓店两镇旧村改造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审核、办理大桥、桑梓店两镇村民建房手续。
    (四)城市市容管理科
    负责全区市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规章;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与临街建(构)筑物外部建造、临街施工现场、围墙改造、张贴悬挂物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核申报工作,查处违章;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市容管理工作。
   (五) 基本建设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的施工建筑队伍和装饰修建队伍进行资质审查登记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一定范围内建筑工程开工手续;负责监督管理所属建筑企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及岗位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做好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工作;指导辖区内名山名水及风景区的管理和开发工作。
    (六) 生产计划科
    负责编制本系统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各项城市建设及维护项目的预决算,进行质量把关;负责市政建设的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负责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督促落实。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建设管理局配行政编制25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机关编制总额30人。领导职数配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兼任纪检书记);局长1人,副局长3人;科级职数6人。
    五、事业单位调整
    将区建设管理局物业管理中心人员编制调整为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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