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科研、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 (四)按规定负责农业机械的鉴定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农业机械服务市场; (六)负责农业机械化事业的统计和资金、物资的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区农机局共设11个部门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保密、会议组织、机要通信、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计财科 搞好农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供给,严格财经制度,做好增收节支等工作。 3、人事科 做好人事管理,人员调整、以及考核、职评、老干部、妇女、抓好计划生育等工作。 4、监理站 贯彻执行好农机法律法规,管理好全区农用运输车辆,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等工作。 5、农机校 搞好农机驾驶员及各类农机操作手的新训、复训工作。抓好职业资格和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 6、推广站 抓好全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适用,以及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组织安排好全区农业机械的作用发挥。 7、管理站 探讨、总结全区农机管理工作的问题和经验,落实好各项有关文件法规,指导好面上工作。 8、修管站 抓好全区基层农机维修网点和维修人员的管理以及农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核等工作。加强农机维修、配件供应市场秩序整顿,和做好打假工作。 9、企管科 加强基层企业管理和整顿,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 10、开发站 协调好参与农业工程开发机械的上阵和调度,处理好有关农机工程开发等问题。 11、招商办 积极寻求引进资金和项目,广招各方人才,努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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