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区级志书、史书的编纂出版及旧志整理。 2、开展地情资料收藏、研究、开发利用,把区史志机构建设成为当地的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及课题咨询中心。 3、指导乡(镇)、村、企事业单位修志业务。 4、组织开展志书、史书的发行,充分发挥其资政、存史、教化的功能。 5、为省、市政府主编的《志》、《鉴》史书提供地情资料。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1999-2008 鲁ICP备05041920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 济南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网站管理员邮箱:webmaster@j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