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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2005-09-08 【访问次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人事人才工作的政策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计划,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审批。
  3、研究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法规、条例,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管理及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一般干部的调配工作;负责乡镇、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干部的管理工作。
  5、研究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划,统一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干部的培训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6、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推荐和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及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全区政府行政表彰审核和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考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科级职务的任免工作。
  8、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关于人才流动方面的政策,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制定全区人才流动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人才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人员家属户口“农转非”的审核、申报工作。
  9、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理全区退职、辞职、辞退等工作的审批手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考核、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区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区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实施工作。
  11、综合管理全区引进 国外智力和赴国(境)外的培训工作。负责来区工作期间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的审核、报批和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的人才交流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济南市长清区人事局设4个职能科室和一个正局级事业单位。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机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文件收发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人事宣传、信息调研和人事刊物的订阅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学习、印鉴、接待、车辆、通讯、安全、卫生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
  2、公务员管理科(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的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交流、回避的政策规定。负责政府所属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奖励、辞职、辞退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指导监督科级以下干部竞争上岗;综合管理人事编制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3、工资福利科(挂老干部管理科牌子)
  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的调整;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更、工作调动、新录用人员、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工资审批手续;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特殊工作人员浮动工资审批手续;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手续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调整;负责办理受处分人员政策规定的工资变动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确定;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全区退休干部建房安家费的审批工作。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对技术职务的竞争上岗、聘约管理和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对全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对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申报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的培训和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申报工作。
  5、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正局级事业单位)
  负责全区人才市场的规划、发展以及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济南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组织实施。办理引进国内人才的调动手续及区内人才的流动调整手续;办理引进国外技术、人才智力项目审核报批手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审核报批手续;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及接收手续;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及转正定级手续;办理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聘干审批手续;办理企事业单位聘干审批及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聘用制手续;办理科技干部、党政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农转非审核报批手续;办理各类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的管理及人事代理中的相关手续;办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辞职辞退审批手续;办理各类人才培训及人才素质测评手续;办理用人单位人才招聘广告审批手续等。

  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长清区清河街2517号(区政府四楼)
  邮编:250300
  电话:87221515
  电子信箱: rensj@chang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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