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统计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订本区统计工作的行政规章和办法,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健全本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制订国民经济核算方案,编制国民经济核算表。 3、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市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4、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调查。 5、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的统计工作,拟定全区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和统计改革方案;管理、审核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报表和统计标准,审查各乡镇的统计调查计划及方案。组织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区政府管理和决策的需要,制定全区统计方法制度。 6、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7、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编印统计年鉴,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8、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统一管理各街道、乡镇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单位的统计计算机网络。完成各项定期报表、各项普查、抽样调查、基本单位登记等数据处理汇总上报任务。 9、规划和协调全区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业,制订管理办法,加快发展统计信息产业。 10、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考试工作。 11、负责市委、市政府对本区全方位目标考核工作中经济目标的审核、上报工作;及对本区各乡镇、企业全方位目标考核工作中的经济目标的考核工作。 12、组织指导各街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负责对乡镇统计站工作进行考核和奖励。 13、办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会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办理统计工作的来信来访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调查科、管理科、农调队、城调队 。 (二)、机构职责: 1、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局行政工作和机关事务;负责会议、督办、文书、档案、信访、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局车辆管理和机关接特工作;管理局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及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做好局党组会议记录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宣传、思想教育、妇联、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政务信息工作。 2、调查科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提供、汇总上报工业、交通运输、邮电企业以及全行业的统计调查数据;组织指导全区工业、交通运输和邮电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实施商业(含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饮食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提供汇总上报商业、饮食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全行业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物资、能源及使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指导商业、饮食业统计的基础工作;负责全区小型商业的批发零售企业的抽样调查工作。 组织实施全区外经外资企业及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提供、汇总上报外经、外资统计抽查数据;组织指导全区外资、外贸、外经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数据进行检查评估。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提供、汇总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施工企业以及全行业的统计调查数据;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和建筑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数据进行检查评估;归口管理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 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及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人口与劳动力及其就业、失业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各单位统计的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归口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的统计。 综合协调全局的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审定统计方法制度,根据需要,制订区区报表制度;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重大综合性的经测分析报告,负责全区统计工作汇集、审定和管理宏观统计数据,提供和定期公布统计汇报、年度概况,与兄弟县区交换统计信息资料,编辑、出版、发行《长清统计年鉴》;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本区全方位目标(经济部分)管理的审定和考核;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数据库,管理局统计资料库。 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内生产总值、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需求的测算;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长清地区的投入产出表,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组织指导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统计。 搜集、筛选处理区内外有关统计信息,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报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搞好统计分析。 3、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统计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管理全区统计报表审报,管理统计违法举报,负责统计行政复议工作;会同专业科室,搞好统计调查单位的管理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执法工作。 4、农调队 农村综合统计, 负责全区农村经济综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报,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分析和预测;农产量统计,负责全区农林牧渔业、生产条件、产品产量等资料的搜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及农产量和畜牧业抽样的建立和调查工作,对农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检查和指导,对全区农业生产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和预测;农村经济调查统计,负责全区省、市、区样本点住户资料的收集、审核、录入、上报工作,样本点农产品、产量调查、汇总、上报,各级样本点记帐质量的检查、评比及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统计网络基础建设,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核查评估。 5、城调队 运用抽样调查方法,对城区居民生活和市场物价进行直接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居民生活情况和市场物价情况,进行城区基本情况统计,为各级党政领导进行宏观控制,为国民经济核算等提供可靠的调查资料;另外,利用城调队的优势,用“短、平、快”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专门调查。负责对城区居民收入、消费、家庭财产等情况的调查、整理、汇总;负责对第三产业的调查、整理、汇总。
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长清区区政府六楼 邮编:250300 电话:0531-87221710 电子信箱:jncq@stats-s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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