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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

2005-09-08 【访问次数: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和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发展畜牧业方针、政策,并按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拟定畜牧业方面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贯彻落实。
  (2)负责编制畜牧业生产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每年下达的各项畜牧业生产指标。搞好科学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畜牧小区的规划设计。
  (4)依法管理动物疾病诊疗、动物防疫工作,对一类传染病实施强制免疫。并依据《动物防疫法》第10—18条办理《动物免疫证》;第44、45条办理《动物防疫证》、《动物诊疗证》。
  (5)依法管理产地检疫和市场监督,杜绝病死猪肉上市,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并依据《动物防疫法》第30—40条对肉品经营、加工、运输业户办理《动物检疫证》。
  (6)负责对全区种畜禽的鉴定管理工作,并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审批办理《种畜禽合格证》;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四章第15条及《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章第24条审批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7)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的监察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兽药饲料上市,保护畜主合法权益。并根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兽药管理条例》审批办理《饲料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8)引进畜禽良种,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快我区畜禽良种化步伐,提高生产效益。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当好领导参谋,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协调局领导和各单位组织实施工作安排意见,督促检查各项决定的落实。
  (3)起草文件、报告、简报、总结、计划,及时承办上级文件,办理畜牧局上报下达的文电,指导局属各部门文书处理工作。
  (4)负责统计、档案、人事、职称、调资、计划生育、车辆、基建维修、水电管理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5)协助局领导协调局属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
  (6)负责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来信、来访。承办局委随时安排的其它事项。

  2、财务科
  主要职责:
  (1)自觉维护国家财政制度,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管好、用好预算内资金。
  (2)负责畜牧局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3)按时建账、记账、算账、编制报表、建立会计档案。
  (4)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购置和发放工作及财务保管工作。
  (5)负责局属各业务单位及实体的财务监督审计。

  3、畜牧生产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畜牧生产计划,指导辖区内畜牧生产。
  (2)负责开展科学试验,推广畜牧生产新技术,搞好科技服务,积极引进畜禽良种,做好种畜禽的鉴定管理,加快全区畜禽良种改良步伐。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负责对全区畜禽实施防疫,并对一类疫情依法实施强制免疫。落实好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兽医从业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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