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制定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2、抓好机关党的组织作风和思想建设; 3、搞好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和文化市场工作; 4、搞好社会文化和体育训练工作; 5、抓好“文艺精品”和竞技体育工程; 6、稳定乡村文体队伍,抓好乡村两级文化体育网络建设; 7、开拓文化体育产业,在发展文体产业上创新突破; 8、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好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按照区委文件,文化体育局内设3个科室。 (1)办公室 1、搞好协调,当好参谋; 2、全面了解和掌握文体工作情况,负责上报下达,草拟审核有关文字材料和领导讲话,做好信息宣传,搞好文件打印、档案管理,文件、通知登记、收发、传递; 3、抓好党务工作、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4、对局领导的重大决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纪检、信访、计生、老干部等工作; 5、抓好干部培养、培训考察和对外接待工作; 6、负责会议通知的下达和会务筹备工作; 7、负责车辆调度、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8、负责人事、劳动工资、行政事务和全方位目标考核工作; 9、负责机关财务和物资管理工作; 10、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评审、续聘和继续教育工作; 11、负责各类档案的立卷、建档、各类工作; 12、对各单位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不断培养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 13、完成劳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文体科 1、制定社会文化、体育、图书、文学艺术等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群众文化、体育的普及和提高,制定春节期间和重大节日文化活动和重大体育比赛方案,并组织实施; 3、抓好区、乡(镇)、村三级文化、体育网络建设,注重做好乡镇文体站和农村文化大院的建设工作; 4、抓好文艺精品的开发和人才的培养工作; 5、抓好爱教电影和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6、抓好竞技体育的发展,组织好每年体育训练和重大的体育活动; 7、注重发展老年人体育工作,不断丰富老年人的文体生活; 8、配合教育部门搞好学校体育工作; 9、做好体校的招生和培养工作,为国家输出优秀人才; 10、完成劳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管科 1、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体育法》、《全民健身纲要》及文化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 2、制定文物、文化市场和体育产业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检查各业务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 4、负责文物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 5、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6、对全区的文化市场、文物市场和体育市场进行依法管理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8、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履行好职责,按要求向区人大作好执法情况汇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区委大楼六楼 邮编:250300 电话:0531-8722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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