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资者
>
政策问答
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主要有哪些?
2006-10-11
答:一是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政策。即料件进口时暂不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而由海关保税监管,待企业在规定返销期内按照核定的消耗比例将制成品复出口后进行核销。
二是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宽松的贸易政策。即除极少数重点敏感商品外,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等数量限制和证件管理。目前,加工贸易项下实行数量限制并凭证进口的重点敏感商品有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羊毛和化肥、易制毒化学品、国务院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特殊商品等。
三是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和免领进口许可证件的少数进口商品外,对外商不作价提供的加工贸易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领有关进口许可证件。
上述基本政策为基础,商务、税务、海关、外汇、质检等部门根据加工贸易发展情况及实际业务管理的需要,单独或联合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此搭构起加工贸易业务和内销审批、特殊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和内销审批、银行保证金台账、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单耗管理、海关监管、税收征免、外汇核销、出口加工区等一系列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加工贸易政策体系。
【关闭窗口】
-中央政府网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
民航总局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参事室
国管局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台办
新闻办
-省级政府网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山东
广东
河北
湖南
四川
安徽
吉林
浙江
江苏
福建
云南
广西
江西
陕西
海南
湖北
河南
辽宁
山西
甘肃
青海
新疆
宁夏
黑龙江
内蒙古
香港
澳门
台湾
-城市政府-
武汉
杭州
合肥
昆明
广州
福州
贵阳
郑州
海口
沈阳
石家庄
乌鲁木齐
长沙
银川
长春
西安
南昌
南京
西宁
成都
太原
兰州
哈尔滨
呼和浩特
青岛
宁波
大连
厦门
深圳
-省内十七市-
济南市
青岛市
烟台市
威海市
淄博市
潍坊市
泰安市
东营市
济宁市
日照市
聊城市
临沂市
莱芜市
菏泽市
枣庄市
德州市
滨州市
- 推荐网站 -
市人大
市政协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
济南日报
泉城妇女
济南共青团
市侨联
市残联
职务犯罪预防网
打击走私治理网
济南交警
济南技改投资网
济南市科协科普网
住宅房地产信息网
中国济南人才网
济南现代物流协会
济南高层次人才网
济南产权交易所
济南水政监察网
市知识产权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济南信用网
ABCC安邦俱乐部
山东健康教育网
-常用网站-
北京大学电子政务知识网
中国药都网
中国经济信息网
中国经济网
电子政务工程服务网
百度搜索
google搜索
新视听
舜网
视网联
百灵网
大众网
搜房网
济南信息港
山西外资网
山东彩票
新浪网
中华网
搜狐
网易
雅虎中国
亿唐网
3721
阿里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