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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10-19 【访问次数:

领导成员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领导成员

  许 强 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负责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工作;组织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厅组织人事处。

  李吉乾 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协助秘书长主持办公厅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工作、办公厅财务管理工作。分管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打私办、办公厅机关党委。

  曹 桦 副秘书长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建设(包括房管、市政公用、园林、市容环卫)、规划、国土资源、城管执法、市政府投融资、城市建设投融资、旧城改造投融资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对应政务处室。

  王宏伟 副秘书长、驻京办主任
  主持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全面工作。

  张 伟 副秘书长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环境保护、交通、教育、卫生、体育、人防、西区投融资、小清河投融资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对应政务处室。
  
  贾永利 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主持市行政审批中心的全面工作。
  
  杜 平 副秘书长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文化(文物)、广电、人口计生、新闻出版(版权)、社科、档案、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对应政务处室。
  
  孙元文 副秘书长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贸易服务、粮食、供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对应政务处室、市政府督查室。
  
  贾正宏 副秘书长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水利、农业、林业、畜牧、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对应政务处室。
  
  邢建亚 副秘书长、市政府调研室主任
  主持市政府调研室的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市政府主要文件的起草。
  
  张鲁军 副秘书长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公安、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民宗、信访、法制、老龄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对应政务处室。

  史同伟 副秘书长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发改、统计、国资、外经贸、旅游、外事、侨务、贸易促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对应政务处室。

  林书宏 副秘书长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人事、监察、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市政府资金结算、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对应政务处室。
  
  孙法星 副秘书长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经委、科技、信息产业、金融、安监、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和高新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对应政务处室。
  
  邸永光 副秘书长
  负责市政府日常活动的调度、协调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分管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处、市政府接待办。
  
  曹 军 办公厅副主任、工会主席
  分管办公厅老干部处、工会、妇工委;协助分管秘书长分管办公厅机关党委。
  
  刘芹明 办公厅副主任
  分管办公厅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市民兵训练中心。
  
  王宇清 办公厅副主任
  分管办公厅行政处、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协助分管秘书长分管办公厅财务管理工作。
  
  侯运富 办公厅纪检组长、市打私办主任
  负责办公厅机关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分管办公厅监察室;主持市打私办的全面工作。
  
  陈立新 办公厅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主持市政府督查室的全面工作,协助分管秘书长协调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活动。

  孙义洪 办公厅副主任、接待办主任  
  主持市政府接待办的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厅厅属宾馆。

  张海灵 办公厅副主任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厅的公文处理工作。分管办公厅秘书处(侧重公文处理工作)、市信息中心、公报编辑室;协助秘书长组织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协助分管秘书长分管办公厅信息处。

  朱玉明 办公厅副主任
  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日常服务工作,协助秘书长处理有关政务工作。

  李克云 办公厅巡视员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工作。

  王七军 办公厅巡视员
  协助分管秘书长分管市打私办。

  田承启 办公厅副巡视员
  协助贾正宏、孙元文工作。

  主要职能

  (一)组织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安排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政府、本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

  (六)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事件、重大事故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承办上级机关和驻济部队、单位、院校等有关的协调服务事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指导、收集和编报,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

  (十)负责市政府的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和政务档案、印信、机要、保密、文印等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市政府规定,管理市政府调查研究室。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2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及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打击走私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一)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收集、会务安排和会议纪要的起草、送签、制发,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负责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制发和来文来电的收发、办理,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和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

  (二)综合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负责起草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的重要文稿。

  (三)政务一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四)政务二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五)政务三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六)政务四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七)政务五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八)信息处

  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及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和指导。

  (九)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

  负责受理、分办、督办群众和基层单位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意见进行查办,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的日常值班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行政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办公用房、通讯等公用设施和卫生、绿化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的基建工作和房产、车辆、物资等管理及后勤保障,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会议、重要活动的行政服务。

  (十一)保卫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和市政府办公厅宿舍院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承办市政府工作人员和车辆等有关证件的制作管理,负责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登记验证,承担市政府机关大院集体户口的协调管理。

  (十二)组织人事处(驻外机构管理处)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并指导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和外地驻济办事机构的管理服务。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有关市级老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副局级)

  负责省市领导批办事项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全市综合性会议、重要专题会议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重要文件的立项、督办,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政务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政府系统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副局级)

  负责国家领导人、中央有关部委、省政府和兄弟地市有关负责同志来济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交办的其他接待事项。

  市打击走私办公室(副局级)

  负责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工作。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局级)

  根据审批权限审查全市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全市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联系电话

  电话:86056217

  联系地址

  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93号
  邮编: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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