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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


2006-10-25 22:07:38

济南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和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公益事业,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公众的愿望和政府的重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及国务院确定的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奋斗目标和战略要求,为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十一五”时期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06-2010年,重点内容为“十一五”期间济南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本规划将作为市政府指导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决定防震减灾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依据,并作为各县(市)区编制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的指导依据。
  一、“十五”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拓宽思路,创新工作,防震减灾事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整体实力显着增强,圆满完成了“十五”防震减灾工作任务,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跃居全省前列。
  (一)防震减灾工作体系不断完善。2001年在市地震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地震局,2002年在6个县(市)区建立地震局、4个城区科技局设立专职地震工作人员,工作体系逐步健全;2003年市、县两级政府分别调整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政府都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市政府增加防震减灾事业经费,保证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市地震部门增加办公场所,更新办公设施,建设局域网,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得到加强。区域性数字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取得突破进展,2004年7月建成我市第一个高标准数字化地震台――七星地震台,2005年章丘瓦山、商河、平阴地震台及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建成并运行,为地震监测分析提供详实的资料;地震监测点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新建和改建部分骨干监测点和宏观观测点,目前全市骨干点达到10个,宏观点达到125个,实现了每个县(市)有1个骨干点,每个乡镇有1个宏观点的目标,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形成;建设了先进的震情会商室,改善会商条件,定期开展会商,加强短期、短临地震预测研究,地震监测分析能力不断提高。
  (三)震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地震执法工作,成立地震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先后对200多项新建重要建设工程开展执法检查,100多项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结果抗震设防,为提高建(构)筑物的防震抗震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地震局先后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在城市建设和规划环节上依法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根据我市城市发展规划, 2005年启动实施城区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小区划项目,计划两年完成。
  (四)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得到提高。2003年修订完善《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及行动方案;市地震局、发改委、民政局、安监局制定《济南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每年对地震应急准备各项保障措施进行检查;建设地震应急数据库,为地震应急、震后救援提供技术保障;加强地震系统应急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锻炼队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2005年1月在历城区洪家楼社区组建全省第一支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为全省社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我市的地震应急工作受到全国地震应急检查组的好评。
  (五)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扎实有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面地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以来,共发放10多万份画册、资料、宣传品,在新闻媒体刊播宣传稿件1000多篇(次),创办防震减灾信息简报,建立济南市防震减灾信息网;设立2所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11所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特别是2004年7月在我市南部风景区建成地震科普教育中心,与原有的天文台有机结合,为全市提供了一个形象直观、内容丰富的地震、天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基地,开放以来已接待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6万人次,并多次接待省内外地震部门学习考察团,得到很高评价。2005年被中国地震局命名为全国首批20家“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之一,也是全省唯一一家。
  “十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虽取得显着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些部门和领导对防震减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知识欠缺、意识不强;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落实不够,有法不依现象时有发生,许多重要建设工程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造成安全隐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未进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农村民居普遍不设防,抗震性能较差;
  ——地震监测台网不完善,配置密度不够,地震监测能力总体水平不高,监测手段还比较落后;
  ——防震减灾应急指挥系统未建立,应急装备不配套,应急能力不强;
  ——市县两级地震机构工作队伍弱小,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
  ——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经费整体投入不足,部分县(市)区没有把防震减灾事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国是全球大陆地震最活跃的地区,也是蒙受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二十世纪发生在我国的破坏性地震占全世界的三分之一,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世界的55%。我国大陆基本处于地震烈度6-7度区域,50%的国土面积位于7度以上区域,其中包括23个省会城市和三分之二的百万以上人口大城市。我省是一个多地震的省份,具备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二十世纪以来,我省平均每10年就发生1次5级以上地震,有38%的国土和42%的人口处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防御城市内。据专家预测,我国大陆主要地震带又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地震活跃时段,未来几年,我国大陆可能发生多次7级以上地震,东部地区存在发生多次6级地震的危险,华北地区可能发生7级左右的地震,涉及我省的冀鲁豫交界、环渤海、苏鲁交界至南黄海等地区作为全国的地震重点监视区,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危险。
  我市位于华北断块东部和鲁西隆起的西北边缘与华北沉陷的转换带上,西靠聊考断裂带,东有郯庐大断裂、南黄海地震重点危险区,周围有首都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以及苏鲁交界、冀鲁豫交界地震重点监视区。辖区内北东向断裂和北西向断裂交错分布,且多条断裂从市区和辖区内通过,地质构造十分复杂,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我市大部分区域属于地震6烈度区,部分区域属于地震7烈度区。2000年章丘、莱芜交界地区连续发生多次小地震,2002年1月商河先后发生3.2级、2.0级地震,2005年6月我市济阳、商河与临邑交界地又发生2.1级地震。鉴于我市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及复杂的地质构造背景,国务院将我市列入全国13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防震减灾任务十分繁重。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显着增强,经济总量、经济结构、综合效益、发展后劲将实现重大突破。伴随社会的全面进步,我市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人口向城市聚集,建筑物密集且高大,许多关乎国计民生的生命线工程相继建设,城市向周围地区伸延扩展,结构愈来愈复杂,而相继带来的是受灾、致灾因素不断增加,城市越来越脆弱,易损性越来越突出,地震灾害风险也随之呈上升趋势,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潜在威胁。因此正确认识把握防震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防震减灾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对于保护人民的生命和生存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公共安全保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遵循“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实施“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三大战略,完善“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济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奋斗目标
  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我市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力争到2015年前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防震减灾水平。
  ——测震台网密度达到每千平方公里1个台项,实时监测辖区内1.5级以上地震,定位精度小于3公里。
  ——新建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结果抗震设防,安评率达到90%以上。
  ——完成主城区450平方公里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项目及两个以上县(市)区城区地震小区划项目。
  ——建立市、县两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有关部门配备必需的应急装备。
  ——设置10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立10支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
  ——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达到20所。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四、主要任务
  未来几年,全市要抓住加快发展的新机遇,密切联系改革发展的实际,在思想认识、发展思路、真抓实干、务实求效上有新的更大突破,推动防震减灾事业的更快发展。
  (一)加强监测设施建设,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完善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根据我市地震台网建设总体规划,新建长清、济阳、历城3个数字化测震台,使我市数字化测震台网的子台数量达到7个,规划建设2-3个强震台,1处GPS监测站,对8个地震骨干监测点进行数字化改造,进一步提高我市地震监测能力。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重视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中的作用,探索深井观测手段,保证群测骨干点监测手段的科学性、观测仪器的专业性和观测人员的稳定性。建立稳定的市、县群测群防经费渠道,确保观测人员岗位津贴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科普宣传网建设,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配齐市地震台网中心技术系统。安装先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提高对监测数据的处理速度和分析能力,以适应震情应急和地震应急指挥的需要。
  认真贯彻《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实行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和备案制度,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周围新建工程的监督,避免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形成对地震监测环境和监测设施的有效保护。
  (二)强化震灾预防措施,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 
  加强抗震设防管理。认真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对重要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建设工程的安评率,提高建设工程的防震抗震能力。
规范农村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开展防震抗震知识进农户活动,组织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逐步建立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制度,提供具备一定抗震能力且符合实际的民居建筑图纸,引导农民建造具有抗震性能又实用的住宅,改变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现状。
  保证重点项目实施。采取切实措施,确保2006年完成济南市城区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项目,为国土利用及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抗震设防科学依据。
  开展震害预测研究工作。对发生不同级别地震可能对各类建筑物造成的损失以及对经济社会损失与人员伤亡进行研究、预测,制定震前、震时和震后的减灾对策。
  做好抗震加固工作。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特别是生命线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水库、大型冶金、炼油、石油化工等企业的贮油、贮气、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有毒有害物质设施)、大学、中小学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楼进行抗震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进行改造和抗震加固。
  (三)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建立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具有地震信息收集、管理、处理功能的,集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和震后救灾决策指挥为一体的现代化地震综合指挥系统,使之成为市政府指挥调度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的中枢。完善地震应急数据库,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提供依据。
  修订各级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工作程序,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应急体系。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临震不乱,高效有序。
  做好地震应急主要环节的准备工作。民政部门要合理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网络,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确保应急救灾需要。交通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准备工作,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部门要做好协调组织震灾发生时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等准备工作,掌握周边医疗机构救治资源状况,特别要掌握群体性创伤的救治能力状况,确保震后救援及时、有效。红十字会要经常举办医疗救护、救援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建设、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部门要做好救援抢修恢复等准备工作,确保震后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增加地震应急通讯手段,地震部门要配齐地震应急越野车及GPS定位仪、应急发电系统等各类必备仪器设备,满足地震现场监测和应急指挥的需要。
  加强地震应急检查。按照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经常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避难场所。今后一个时期在城市开发中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广场、绿地、公园、大型居住小区等建设,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备抗震避险设施,在地震发生后,能就近、及时、快速、有效进行疏散及避难、救援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
  积极推进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在总结现有志愿者队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每个县(市)区建立起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经常组织救援训练,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
  (四)深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进一步强化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逐步形成由地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组成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完善市、县、镇(办)三级防震减灾宣传网络,支持和鼓励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地震科普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震减灾宣传的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按照国家“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方针,坚持以服务社会、普及科普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网络、展览、赠送图书、“大篷车”、“三下乡”、宣讲团等形式,深入开展社会性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发挥学校防震减灾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逐步推广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各县(市)区达到建立2所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目标。重视对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工作,使学生学到防御地震知识及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加强对机关的宣传。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强化震灾预防、应急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各有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完善七星地震科普教育基地设施。配套建设音像播放厅、实物展示厅、地震模拟厅,扩大宣教面积,充实科普内容,充分发挥地震科普教育中心的阵地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地震灾害管理体系,促进防震减灾工作健康发展。防震减灾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防震减灾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督导工作,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各级领导、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防震减灾工作的合力。理顺抗震设防管理体制,明确抗震设防各个管理环节的主体和程序,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规划选址、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前置要件并作为工程验收的必备内容。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和建设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建设,更好地承担起地震应急、行政管理和监测预报的职能。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国家、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修订《济南市建设工程地震灾害预防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等制度。按照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防震减灾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结果都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强化执法人员公共服务意识,严格工作标准,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效率。
  (三)增加经费投入,满足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防震减灾事业是一项造福于民的公益事业,市、县两级政府要切实将防震减灾事业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逐年增加投入,使防震减灾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安排好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引导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地震监测台站,开展地震观测和科研活动。鼓励社会人士捐资防震减灾事业。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体、企业社会投资为补充的稳定增长机制,保持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发展。 
  (四)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防震减灾队伍。加大地震部门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坚持把人才培养和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政治、业务培训,注重发挥其在地震科研、行政执法、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努力塑造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政治素质过硬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五)开展地震技术研究,推进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积极了解国内外地震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吸收先进技术和经验,结合实际开展地震监测新手段、新方法的应用研究。加强地震监测数据分析,捕捉前兆信息,提高震情会商水平。开展地震应急技术研究,提升地震应急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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