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管理局 |
| | | 平阴县建设管理局(规划局)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建设工作的路线、方针、产业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研究制定权限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权限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编制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审查村庄和集镇规划,并依法组织和严格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和城建档案工作。 ——负责城区市政、园林、环卫、供热、供气等公用设施的设计、建设、改造、养护的管理工作。 ——负责县城建设房屋拆迁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拆迁,确保按规划实施建设。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村庄和乡镇驻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 ——负责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定额及规范,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工程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抗震设防、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负责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 ——负责依法征收、管理和使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费用。 ——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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