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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济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6-02-06 【访问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核转报和审批进区投资项目。进区项目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立项,需上报市有关部门审批的,由县有关部门会同转报市有关部门审批;负责组织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各项活动,并对县直部门和各镇(办事处)在开发区引办项目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和考核;依据有关法规,为县政府拟定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和开发区行政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建设规划和发展计划。济北开发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和市政管理工作,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管理;具体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定点;负责区内各居(村)建设规划和审批区内居民住宅建设用地;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开发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领导和管理济北办事处的工作。
  (四)协调、监督、考核和考察有关部门设在济北开发区分支机构的工作;协调、指导济北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活动。
  (五)统一管理济北开发区范围内的财政、环保、勘测设计、建设规划、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劳动用工等工作。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做好济北开发区管委会内工商行政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的工作。
  (六)履行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政工党务、组织人事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外接待、上呈下达、后勤服务、会务安排、文秘档案、对外宣传等项工作;协调与县直各部门、各镇、进区企业以及机关内部各部室、济北办事处之间的关系。
  (二)招商部
  负责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举办各类活动,引进项目、资金、人才;负责进区项目的安置、协调、服务、调度工作;负责对进区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审批或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拟定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具体组织落实;负责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各项数字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规划建设部
  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的绘制、审核、审批和论证工作,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区内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规划、选址、定点、放线、难线工作;负责办理区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开工手续,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按文件规定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有关建设费用;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各居(村)的建设规划、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各项市政管理工作。
  (四)财务部
  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各种规费的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引进企业及各项工程资金管理和支出工作;负责开发区建设用地资金(或租金)的收缴、支出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项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各居委会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管理和“村帐公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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