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交通局 |
| |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实施全县交通行业发展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 (二)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及有关交通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主要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四)监督管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制定市场规划、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行业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五)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包括出租客运汽车、出租货运车辆、公交公司、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车辆维修、机动车 配件销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安全培训以及运输服务 行业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等);组织交通战备、抢险救灾等临急、临危交通运输和特殊运输管理。 (六)负责县域内黄河航运监督及水上安全监督。 (七)负责全县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和管理;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车辆购置附加税的代征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九)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着重实施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局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综合性文文件;负责全局性会议 的组织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 务监督、政务调研、政务信息、文秘、档案、保密、接待、 信访工作;负责拟订相关各项工作制度及全局性的督查工作;负责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全局的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负责职工保险和社会统筹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与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交通局年度财务计划;负责落实交通行业有关财务制度;组织办理资金的融通调度、结算和基建项目的拨款工作;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使用和票据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交通局国有资产。 (四)法规科 研究拟订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督查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规费征收的催缴处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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