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政务督查、会务、接待、后勤管理服务和综合性文秘的起草工作;管理局机关的财务,按要求做好经费收支、财务报表等业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作好局系统人事、政工及老干部工作。 综合科:制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农村劳动力和外地城镇人员使用计划、退伍军人和退役士兵等指令计划;负责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全县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宏观管理各类企业工资总额,监督、指导企业内部分配,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县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制定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研究拟定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县的技校招生工作。 劳动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检查规范行使职权,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检查工作,对社会保险定期稽核;负责劳动监察的统计报表及劳动监察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等工作。 劳动仲裁办公室(挂济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组织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有关政策、规章、规定;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贯彻劳动合同条例,按照规定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负责做好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审查工作;根据仲裁委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处理有关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的管理工作,做好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调解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接待、办理相关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转办信访件及信息的反馈;组织协调本局科室及局属单位的劳动信访工作;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社会保险科(挂济阳县劳动伤残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监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行政规章的执行;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全面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宣传报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有关政策,对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管理政策、办法;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全县失业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拟定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各镇(办事处)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拟定全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本县实际,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随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劳动保险处:负责全县企业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主要业务有养老保险费征缴、养老金发放、退休审批、个人帐户和保险关系管理等。 机关事业保险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主要业务有养老保险费征缴、养老金发放、保险关系管理等。 农村养老保险处:负责全县农村群众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主要业务有养老保险费征缴、养老金发放等。 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工作。主要业务有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救济金的发放、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劳动力资源管理、劳服企业管理等。
联系电话:0531-8423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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