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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贸易服务局

2006-02-07 【访问次数:
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搞好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使行政工作适应入世的新形势。
  2、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4、负责全县重点项目规划、论证和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技创新及新产品开发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5、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定公有制企业改革重组的方案及实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培植财政支柱;指导企业管理创新、扭亏增盈工作;指导县乡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监管改制合同的履行,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组织指导县乡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技能、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6、研究拟定企业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企业公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运营;负责对外经济协作的管理和指导。
  7、研究拟定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的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的政策,推广节能技术和先进工艺,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8、负责市场、经济形势等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达,指导企业进行市场开发工作。
  9、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行使监督、检查权;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10、贯彻落实《电力法》,研究拟定全县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使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职权,实施对电力行业的管理监督(国经贸[2001]19号文);协调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11、参与制定全县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协调落实。
  12、负责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协调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好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和直属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13、对全县工业生产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工业生产的统计、协调、监督、检查和有关情况的上呈下达。
  14、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研究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5、负责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对全县企业的内部财务审计。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科室设置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规划发展科、科技科、企业管理科、人防办、计生办、信访办。

  办公及传真电话:0531-8421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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