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财政局 |
| |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财政、税收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及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计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各镇(办事处)财政分配办法;组织贯彻有关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经县人大批准后执行;汇总全县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根据县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农业各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制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木建设财务制度。 (六)参与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县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有关工程取费标准。 (七)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负责全县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指导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文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 11个职能科室和县财政监督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济北开发区分局。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和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信息调研机关文秘档案工作;拟定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负责信访、保密、机要通讯工作。 (三)预算科 研究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及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原则;编制年度预算方案,汇总年度各镇(办事处)预决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文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编制县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调整有关事宜;负责对镇(办事处)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提出培植财源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建议;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 (四)国库科 拟订和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县级财政的银行帐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五)行财科 研究拟订行政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分管部门经费执行与监督;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统一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和效绩评价,汇总有关资料;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 (六)综合计划科 研究拟订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关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参与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对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调整改革中涉及财政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政府统筹资金管理;参与土地出让收入管理;负责房改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七)税政科 贯彻落实税收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税源调查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建议;分析研究税收政策变化对我县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影响,提出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办法和措施;参与研究县管理权限内的有关税收政策;按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县以下企业政策性退库进行审核和拨付;提出地方性减免税以及对县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 (八)农财科 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分管部门经费执行与监督;审核年度财务决算;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农业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和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参与政府农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管理县级农业企业财务和乡镇企业发展资金。 (九)基建财务科 研究提出经济、建设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分管部门经费执行与监督;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年度基本建设支出计划的安排;拟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 (十)农税科 负责全县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提出全县农业各税收入计划建议,督促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组织实施农业税制改革,检查农业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办理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管理农业税收票证和装具。 (十一)企财科 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并指导帮助企业搞好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搞好年度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编审等工作。 县财政监督局 拟定财政稽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申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及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财政内部监察工作,并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文管理情况;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负责我县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评估、保值、增值、登记和管理工作;搞好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统一。 济北开发区分局(副局级) 编制和执行济北开发区财政预算,-协调税务部门完成济北开发区内各项收入的征管工作,负责济北开发区内财政收入及财力在县、乡间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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