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事局 |
| |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 (三)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研究拟定全县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究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六)管理全县行政奖励表彰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奖惩和申诉控告工作;按法定程序,办理以县长名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县政府组成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草拟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报告;承办县政府决定任免的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七)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制定全县人才流动规划和政策,负责县人才市场的规划、发展和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调配工作。 (八)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离退休、退职审批及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九)负责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和子女入学、入托工作。 (十)承办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来济阳工作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政策宣传,围绕人事工作组织并开展调查研究、理论探讨和人事信息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室设置 办公室(挂信息科牌子)、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1-8423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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