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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济南市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06-06-12    【访问次数:

济南市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我市的样本量为9.9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5%。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调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642.25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92.17万人相比,增加了50.08万人,增长8.46%;年平均增加10.02万人,年平均增长1.64%。2005年底总人口为642.88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97.80万人,占总人口的61.9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44.45万人,占总人口的38.06%。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63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为320.80万人,占总人口的49.95%;女性为321.45万人,占总人口的50.0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80。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15.10%;15-64岁的人口为481.64万人,占总人口的74.9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3.64万人,占总人口的9.9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8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30.69万人,占总人口的98.2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56万人,占总人口的1.80%。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48.88万人,增长了8.4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20万人,增长了11.58%。
  六、受教育程度
  全市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61.04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98.31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22.77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56.63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10.94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4.33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7.87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4.08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216.6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616.5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5人。集体户人口为25.6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7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1人,农村为3.03人。
  注:
  1、本公报为根据调查结果的初步推算数。
  2、调查登记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登记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的常住人口。
  3、常住人口指居住在本市,户口登记地在本市的人和居住在本市,户口登记地在外省,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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