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下属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顾润源 局长 吕淑琳 副局长 李振海 副局长 周 军 副局长
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及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平台的有关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检查、督办;负责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局应急管理任务;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归口协调地方气象事业投资;承担市局车辆和全市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科技处 组织落实省局和济南市对口主管部门业务管理有关规定;拟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气象业务、科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的组织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组织协调全市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雷电预测预警预报、预测预估和气象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重要或涉密气象资料的审查;承担科研管理和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负责部门无线电、技术装备和技术保障支持的管理;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监察审计室、精神文明办) 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气象部门人才培养的规划并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承担市局机关党总支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方面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负责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组织管理、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承担全市施放气球管理职责;依据法律法规负责雷电防护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气象行政许可日常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气象台
负责全市范围的短期天气预报、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生态与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雷电预报的制作、发布,对县(市)、区气象台站的技术指导;负责全市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的联防指挥,为市领导部门提供决策服务;承担全市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的收集上报和评估;承担气象现代化建设、技术开发等应用研究;负责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和发布;承担短期气候预测解释应用及制作气候评价工作;承担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保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气象信息与技术支持中心
负责全市气象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全市气象综合探测系统、信息网络和气象资料共享平台的业务运行、装备保障和技术支持;负责电视会商系统的运行保障;负责大气综合观测信息的接收、存储与处理、上传业务;承担地面气象观测任务;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承担市局大院房屋、道路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水电暖的供应,局大院的保安、保洁、绿化等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局大院的物业管理规定,报经市局审定后实施;负责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卫生防疫、环卫、土地、水电暖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接洽;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和效益评估;承建济南南部山区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0531-82792307
市中区十六河万寿路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