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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 放 主任 刘 华 监事会主任 邵爱群 副主任 张国松 副主任 冷俊义 副主任 潘东华 纪委书记 毛广仁 副主任
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和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研究制定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和经营管理;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负责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及乡镇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副食品基地和副食品市场的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 (四)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对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指导职责。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息以及机关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编写供销合作社年鉴、史志;承担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资产管理处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指导本系统的财务、会计、统计工作;筹集、调剂资金,组织直属单位资本的统一运营;负责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对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提出建议。 (三)合作指导处 组织制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发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对全市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及乡镇综合服务体系和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对全市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部分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负责系统内劳动竞赛、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市场管理处 组织编制相关市场发展、管理、建设规划建议;指导、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动副食品基地和副食品市场的建设;负责相关市场招商引资和开拓城乡市场;组织落实相关会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做好相关市场衍生服务项目的推介活动。 (五)经济发展处 编制相关技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等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组织实施相关企业改革改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处理经济纠纷;指导部分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组织落实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工作。 (六)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内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内养老保险工作。 (七)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济南市供销合作社辖属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济阳县、商河县和平阴县6个县(市)区供销社,主管市果品总公司、土产总公司、再生资源总公司、茶叶市场、英雄山文化市场、新国道商贸有限公司等15户市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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