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下属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信箱
王祯祥 局长 高 军 副书记 郭金豹 副局长 唐爱群 纪检组长 陈志荣 副局长 苑子建 副局长 崔瑞宁 副局长 刘东涛 执法监察支队长兼办公室主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制订全市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统计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标准,指导部门和行业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完成各项统计数据处理汇总上报任务。 (七)管理国家、省和市划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县(市)、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 (八)受国家统计局委托,管理设在我市的直属调查机构;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负责统计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政务督查、保密、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局办公自动化网。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起草、制订全市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政策;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跨系统、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核准;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单位登记工作,管理调查单位名录库;指导各县(市)、区统计执法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调研处 拟订全市统计制度;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分析研究,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目标和宏观战略、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提供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审查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 (四)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对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有关的统计分析。 (五)工业交通统计处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交通、邮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有关的统计分析。 (六)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和开发区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有关的统计分析。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有关的统计分析。 (八)社会科技统计处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有关的统计分析。 (九)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 组织实施农业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农村住户调查、农村经济调查、农村多目标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参与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小城镇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统计网络基础建设;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有关的统计分析。 (十)普查处 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负责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普查数据;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普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普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 (十一)第三产业统计处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对地区和县域第三产业的总量数据详细分类;全面开展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和资产负债核算及相关统计;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全市第三产业进行全面监测和统计分析;研制和实行第三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十二)能源与资源统计处 研究建立能源与资源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统计标准;开展能源与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的统计调查;定期统计和监测重点耗能企业(单位)耗能节能情况;开展对全市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流通、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进行能源平衡方面的核算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受国家统计局委托,负责其在济直属机构的人事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统计局正、副局长;负责全市统计干部的培训工作。
济南市统计局电子计算站
主要职能: (一)完成国家布置的上百种定期和年报报表的数据处理; (二)完成国家各项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 (三)负责对全市统计系统的软件管理和程序开发包括满足地方党政领导需要的调查项目的应用程序的开发; (四)系统维护和保证网络运行(包括局域网、与国家和省连网、与各县(市)区连网、与全国副省级城市连网等); (五)对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对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人员进行系统程序和应用程序的培训。
济南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济南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主要职能: (一) 济南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是济南市统计局的直属机构,是政府统计部门面向社会的窗口。 (二) 济南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的宗旨是:开发统计信息资源,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依托统计局丰富的数据资源以及其专家的强大支持,为众多的国内外客户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优质的市场研究服务。 (三)济南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的目标是:通过不断地创新和踏实地工作,以公正客观的专业态度,系统地帮助国内外客户了解他们的顾客。尤其是帮助国内企业真正了解市场研究在企业营销过程中的作用和价值,为国内企业提升竞争力提供更全面、更专业、更超值的服务。
济南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 二、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受理和承办统计违法行为的信访和举报。 四、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和移送的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任务。 五、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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