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下属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信箱
陈东生 书记、局长 刘向伟 副书记 张克明 副局长 胡晓卉 副局长 朋 星 副局长 李宪辰 副局长 杨全海 纪工委书记 黄祖杰 副局长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制订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 (三)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等院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各级教育机构干部的培训及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指导并协调实施。 (五)统筹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负责全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校驻济函授工作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社区教育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八)指导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教育督察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中考招生、高考、会考、自学考试以及各类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统筹管理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学校各项建设;协调县(市)区及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和电化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指导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以及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维护教育权益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设13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接待、会议(活动)管理、安全保卫及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政务督察督办和政务办公网络及信息工作;承担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组织处(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及民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干部因公因私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三)宣传法规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处)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双拥共建活动。组织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办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全市依法办学行为的执法检查;负责制定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负责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的拟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负责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市属高校及驻济函授工作站、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含民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资源配置,参与全市城市建设中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市区教育基建项目的审核上报,负责教育系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五)学前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托幼(含民办托幼)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托幼园(所)分类定级工作;牵头制定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的推广。 (六)基础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局属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的教育行政管理、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订中小学招生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组织工作;指导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七)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局属职业学校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和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八)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师范教育工作。指导直属高校、师范院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属高校(含民办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审核指导工作;参与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管理全市各类学校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进修工作。 (九)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综合管理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及特色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的有关办法和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开展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科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艺术交流;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科普基地工作。 (十)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 编制全市教育技术装备的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处 编报市级各项教育经费(含全市教育费附加)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统筹管理直属单位基建专项经费和事业费;指导教育系统的会计工作;负责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制定教育经费的管理规定和经费筹措工作;负责各类民办学校收费项目的审核、票据管理及相关财务监督、审计工作。 (十二)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学校对外籍教育专家、教师和境外来济留学进修考察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出国(境)考察团组的审核申报;负责外籍教育专家、学者的聘用管理工作及教育援外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人事处 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拟订所属单位机构编制计划和人事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按权限组织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济南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市教育局,专职督学按有关规定配备。
济南市招生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中专招生考试工作。http://www.jnzs.net
济南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负责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及全国计算机等级、全国公共英语等级(PETS)、全国剑桥少儿英语、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学四六级考试等非学历教育社会证书的组织工作。http://www.jnzk.net
济南市教学研究室
⑴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联系我市实际情况,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⑵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⑶积极组织实施课程改革,提出执行课程计划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⑷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乡土地方教材和补充材料;⑸组织对学科教学的监测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内容、考试方法的改革并组织有关命题工作;⑹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为学校教学和教师服务。http://www.jnjy.sd.cn/default.aspx
济南市教育电视台
负责并组织、制作、播出中央和地方教育、教学节目。联系电话:83187000,地址:市中区永庆街26号。
济南市电化教育馆
负责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电教规划及工作计划,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教工作,联系电话:83187000,地址:市中区永庆街26号。单位网址:http://www.jndjg.cn/default.aspx
济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一)承担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市的教育科研工作;(二)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确定本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重点课题,进行相应的管理、指导、评估和验收;(三)组织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普及和应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教师队伍;(四)参与和组织本市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对重大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五)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研究;(六)指导、检查、评估全市和所属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负责组织评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七)负责教育研究信息的管理,提供教育科研信息服务;(八)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改经验和科研成果。联系电话:86126129,地址:济南市永庆街3号。
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一) 代委托单位招聘、引进所需人才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二) 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三) 负责代理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调整;(四) 承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五) 协助办理因私出国政审及相关手续;(六) 为委托单位辞聘、解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七) 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开展法规宣传、人才测评、人事规划等服务;(八) 协助办理人才流动中的争议调解和仲裁;(九) 协助办理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合同鉴证;(十) 代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联系电话:86126158,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永庆街3号。
济南市中学生歌舞团
负责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和训练学生文艺骨干,组织各种庆祝、接待任务的演出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文艺演出水平,向艺术院校和专业团体输送后备力量。联系电话:86911046,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永庆街3号。
济南市教育局教学仪器供应站
负责拟定实验室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生等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学校技术装备的发展规划;、制定实验室各项标准;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实验室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研究”等工作;组织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等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工作,满足课程改革需要;指导县(市)区教育局教学仪器站开展工作。联系电话:82627782,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2号。
济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统一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协调和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内设机构:济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 86126135、86126137,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永庆街3号。
济南市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中小学生到基地进行劳动实践教育的课程安排和组织教学工作;负责学生劳动实践期间的安全、学生食宿的后勤管理与服务以及学生教室、宿舍及餐厅等管理工作;做好基地的基本建设与发展工作。联系电话:86912279,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永庆街3号。
联系电话:86059500 86059503 8605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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