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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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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下属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信箱  

  领导成员

  陈东生 书记、局长
  刘向伟 副书记
  张克明 副局长
  胡晓卉 副局长
  朋 星 副局长
  李宪辰 副局长
  杨全海 纪工委书记
  黄祖杰 副局长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我市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三)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按规定承担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市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按规定承担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市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实施。
  (六)负责全市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有关工作。
  (八)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各级教育机构干部的培训及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社会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设14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挂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接待、稳定、督查、财务、档案和调研、安全保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协调有关教育协作交流工作。
  (二)组织处(挂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牌子)
  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社会人才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干部出国政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三)宣传法规处(挂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处牌子)
  指导全市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双拥共建工作;牵头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办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依法办学行为的执法检查;拟订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四)人事处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育人才交流服务工作。
  (五)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拟订中小学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负责拟订全市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的招生计划,参与编制上报市属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招生计划;按规定权限承担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城市建设中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六)财务审计处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含全市教育费附加)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统筹管理直属单位专项经费和事业费;指导教育系统的会计工作;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学校(含民办学校)收费项目的审核、票据管理及相关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协调指导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全市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协调和指导对中小学、托幼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检查、评估工作。
  (八)学前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托幼(含民办托幼)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托幼园(所)分类定级工作;牵头制定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的推广。
  (九)基础教育处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教育教学和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招生政策,负责中考招生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十)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评估标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与成人教育条件装备及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驻济函授工作站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处
  统筹协调全市高等教育(含民办高校)、师范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高校、师范院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和师范院校的体制改革及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高校评估工作,负责高校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及实践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高校的条件装备和现代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进修工作。
  (十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及特色教育工作;负责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检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素质的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艺术交流、卫生防控等重大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科普基地工作。
  (十三)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出国(境)考察团组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外籍教育专家、学者的聘用管理等教育外援和教育援外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
  (十四)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
  编制全市教育技术装备的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建设;负责直属学校的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下属单位

济南市招生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中专招生考试工作。http://www.jnzs.net
 

济南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负责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及全国计算机等级、全国公共英语等级(PETS)、全国剑桥少儿英语、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学四六级考试等非学历教育社会证书的组织工作。http://www.jnzk.net


济南市教学研究室

  ⑴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联系我市实际情况,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⑵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⑶积极组织实施课程改革,提出执行课程计划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⑷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乡土地方教材和补充材料;⑸组织对学科教学的监测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内容、考试方法的改革并组织有关命题工作;⑹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为学校教学和教师服务。http://www.jnjy.sd.cn/default.aspx


济南市教育电视台

  负责并组织、制作、播出中央和地方教育、教学节目。联系电话:83187000,地址:市中区永庆街26号。
 

济南市电化教育馆

  负责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电教规划及工作计划,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教工作,联系电话:83187000,地址:市中区永庆街26号。单位网址:http://www.jndjg.cn/default.aspx


济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一)承担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市的教育科研工作;(二)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确定本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重点课题,进行相应的管理、指导、评估和验收;(三)组织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普及和应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教师队伍;(四)参与和组织本市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对重大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五)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研究;(六)指导、检查、评估全市和所属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负责组织评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七)负责教育研究信息的管理,提供教育科研信息服务;(八)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改经验和科研成果。联系电话:86126129,地址:济南市永庆街3号。
 

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一) 代委托单位招聘、引进所需人才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二) 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三) 负责代理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调整;(四) 承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五) 协助办理因私出国政审及相关手续;(六) 为委托单位辞聘、解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七) 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开展法规宣传、人才测评、人事规划等服务;(八) 协助办理人才流动中的争议调解和仲裁;(九) 协助办理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合同鉴证;(十) 代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联系电话:86126158,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永庆街3号。
 

济南市中学生歌舞团

  负责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和训练学生文艺骨干,组织各种庆祝、接待任务的演出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文艺演出水平,向艺术院校和专业团体输送后备力量。联系电话:86911046,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永庆街3号。

济南市教育局教学仪器供应站

  负责拟定实验室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生等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学校技术装备的发展规划;、制定实验室各项标准;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实验室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研究”等工作;组织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等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工作,满足课程改革需要;指导县(市)区教育局教学仪器站开展工作。联系电话:82627782,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2号。

济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统一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协调和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内设机构:济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 86126135、86126137,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永庆街3号。

济南市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中小学生到基地进行劳动实践教育的课程安排和组织教学工作;负责学生劳动实践期间的安全、学生食宿的后勤管理与服务以及学生教室、宿舍及餐厅等管理工作;做好基地的基本建设与发展工作。联系电话:86912279,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永庆街3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66608037 66608057

  联系地址

  地址:济南市龙洞路龙奥大厦8层A区、G区
  邮编:250102

  联系信箱

  jnjy@jn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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