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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空气质量报告


2007-10-15 10:29:26

基本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高。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0.039毫克/立方米、0.114毫克/立方米、0.02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倍。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33.9%、12.5%、10.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下降19.6%。
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全年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良好以上天数307天,占全年监测总天数的84.1%。与上年相比,良好以上天数增加45天。
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月变化
  二氧化硫采暖季节1、2月份和11、12月份浓度较高,4-10月份浓度较低。与上年同期相比,采暖季节月浓度显著降低,7、8月份基本持平。

  可吸入颗粒物全年大部分月份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较上年同期污染减轻。

  二氧化氮浓度年内月变化不大,且污染较轻。

环境空气污染物空间分布
  市区各测点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各测点二氧化硫污染减轻。

  市区除长清党校测点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外,其余各点超标。与上年相比济南化工厂、市监测站、省种子仓库、开发区测点尘污染有所加重。

  市区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在空间上分布较为均匀,各测点尚无超标现象。

降水
  全年市区平均降水量为652.5 毫米,三个国控测点共采集降水样品57个,pH值范围4.01-7.42,年均值5.73,市环保监测站测点检出酸雨样品4个。
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四县(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范围0.066-0.07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范围0.026-0.04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范围0.020-0.031毫克/立方米,三项污染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四县(市)采集的降水样品pH值范围6.02-7.92,均未出现酸性降雨。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4861吨,比上年减少2391吨,减少2.46%。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72833吨,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76.8%,比上年减少6281吨,减少了7.94%;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2028吨,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23.2%。按行业划分,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两位的是火力发电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分别占全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4.0%和18.8%。按区域划分,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两位的是历城区和章丘市,分别占全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42.4%和26.8%。
  全市烟尘排放总量30106吨,比上年减少3211吨,减少9.64%。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21132吨,占全市烟尘排放总量的70.2%,比上年减少3559吨,降低14.4%;生活烟尘排放量8974吨,占全市烟尘排放总量的29.8%,比上年增加348吨,增加4.0%。按行业划分,工业烟尘排放量居前两位的是火力发电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分别占全市工业烟尘排放量的38.3%和24.5%。按区域划分,工业烟尘排放量居前两位的是历城区和章丘市,分别占全市工业烟尘排放量的40.1%和23.3%。
  工业粉尘排放量27925吨,比上年减少1562吨,减少了5.30%。按行业划分,工业粉尘排放量居前两位的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别占全市工业粉尘排放量的55.9%和42.0%。按区域划分,工业粉尘排放量居前两位的是历城区和章丘市,分别占全市工业粉尘排放量的63.2%和22.4%。
主要措施与行动
  全年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4.9平方公里,新建、复查烟尘控制区85.07平方公里。
  淘汰市区28台6吨以下燃煤锅炉,积极推进16家电厂和济钢烟气脱硫治理,26台火电机组完成烟气脱硫,黄台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验收。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年检、路(抽)检和报废制度,对年检合格的77210辆机动车发放了尾气合格标识;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路检工作,对543辆超标车下达限期治理,对13辆机动车下达《禁止上路决定书》;加大公交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淘汰老旧公交车108辆。
  全面加强工地扬尘防治,从细节入手,采取雨后冲刷马路、清挖污水井污泥不落地等措施,全面控制扬尘污染。
  提高道路保洁水平,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市区主次道路机扫率达到55%以上,洒水冲刷率达到95%以上。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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