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济南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户口所在地残疾人协会开具的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开具介绍信,持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不到领取身份证年龄的持本人户口)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市内五区由市残联统一指定医院(附后),长清区及其他四县(市)自行指定医院(对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没有鉴定能力的应到市指定医院鉴定);残疾明显(全盲、截肢、侏儒),易于认定残疾类别和等级的,持当地残疾人协会证明到所在县(市)区残联直接认定发证,免于查体。章丘、历城、平阴、长清、济阳、商河各农村县(市)区的残疾鉴定,由县(市)区残联、卫生局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对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没有鉴定能力的应到市级指定医院鉴定)。
济南市区残疾人残疾鉴定指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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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鉴 定 医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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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 |
济南市中心医院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山东省荣军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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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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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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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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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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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
济南市精神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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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精神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儿童医院 |
(三)办理机构 历下区残联 市中区残联 槐荫区残联 天桥区残联 历城区残联 长清区残联 章丘市残联 平阴县残联 济阳县残联 商河县残联 高新区残联(信息来源: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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