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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


2007-09-18

  隋统一后,于开皇三年(583年)取消郡一级建制,改为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改济南郡为齐州,大业三年(607年)复改州为郡,齐郡辖历城、章丘、祝阿、临邑、临济、亭山、淄川、长山、邹平、高苑10县。
  唐初沿隋制。
  贞观元年(627年),分天下为10道,济南属河南道。道为监察区,州和县为两级行政区。
  贞观十年(636年),唐太宗封第五子李佑为齐王,兼任齐州都督,领青、齐、淄、莱、密5州。贞观十七年齐王谋反,平陵县民不从,平叛后太宗诏令改平陵县为全节县。
  景云二年(711年)睿宗诏令齐兖等24州各置都督府。天宝元年(742年)齐州改为临淄郡,天宝五年复为济南郡。
  乾元元年(758年)又称齐州,辖历城、章丘、临邑、临济、长清、禹城6县。
  唐末,地方割据。五代十国时期,则是地方割据势力的延续。乾宁二年(895年)朱温据齐州。
  天四年(907年),朱温称帝,国号梁。梁时曾一度改历城县为历山县。
  五代十国时,齐州建置大体沿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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