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市长之窗>副市长>巩宪群>领导讲话
巩宪群副市长在全市文化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08-04-11 【访问次数:

 (2008年4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文化局长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省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工作和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刚才,对去年以来在全市文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之后,邹局长还要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过去的一年,全市文化系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和谐文化年”的各项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新提高;推出了京剧《辛弃疾》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公共文化活动影响力增强;文化市场更加繁荣有序,齐鲁动漫游戏产业基地等被命名为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获准实施,府学文庙维修工程进展顺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明显,有的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前列。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文化系统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着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近期召开的全省和全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是我省我市历史上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文化盛会,对于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深化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抢抓机遇,顺应潮流,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提升先进文化的引领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推进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步伐。
  二、进一步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力争各项文化工作有新突破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战略部署。各级文化部门要围绕这一战略任务,进一步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加快发展,力求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各县(市)区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逐步加大投入,不断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益。一要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到2010年全面完成的建设任务和省政府提出的“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体筹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尽快制定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改建、扩建、新建,力争今年完成一半的建设任务,到2010年确保每个乡镇都建立起方便群众、功能完备的综合文化站。与此同时,没有图书馆、文化馆的县区要加快步伐,尽快规划建设符合标准、设施完备的图书馆、文化馆。要按照要求加快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和村级文化大院的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升文化服务水平。二是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目前,我省已经成为共享工程“示范省”。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充实完善基层网络设施,力争有更多的基层站点成为扩展型、规范型站点。要加大数字资源建设力度,发挥各级文化优势,组织开发一批优质文化信息资源,在增强服务实效、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使用效率上实现新突破。三是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年初,我们召开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专题会议,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大力度,抓好落实。要在完成好1万场公益电影放映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原则,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力争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实现覆盖率80%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在全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已下发了《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各级文化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用人机制、管理制度,调动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要逐步转制为企业。市属艺术院团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以重大剧目创作为依托,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不断增强艺术创作活力,推出更多的优秀文艺作品,提升文化影响力。
  (三)进一步做好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第三次文物普查问题周三已经召开了调度会。目前,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时间非常紧迫。各级文化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合理安排。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普查标准。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随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整个普查工作。要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和《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健全文化管理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保障开展工作必需的经费,切实加强对现有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做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加强与旅游等部门的合作,搞好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
  (四)繁荣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业。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引导文化市场的多元化、规范化发展。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繁荣发展文化娱乐、动漫游戏、演出等文化产业。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产业。要继续组织办好第二届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第二届泉城网络文化博览会、第十届齐鲁国际动漫艺术博览会等品牌活动,积极组织文化产业单位参与各类文化产业博览会,提供更多的文化企业展示、交流、发展的平台。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政策,努力营造良好文化发展环境
  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站在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高度,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鼓励文化创新、引进文化人才等方面的政策,着力培养一批文化艺术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同志们,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艰巨而繁重。希望全市文化战线的同志们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昂扬向上的姿态、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团结拼搏,群策群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文化建设的实践中,真正掀起一次文化建设的新高潮,为实现“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二处)



【关闭窗口】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1999-2008  鲁ICP备05041920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  济南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网站管理员邮箱:webmaster@jinan.gov.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