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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基本农田,确保粮食安全


2008-07-14

        18亿亩耕地、15.6亿亩基本农田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公共资源和战略资源。我国对基本农田实行划定保护,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来划定基本农田。但实际上,现有基础资料图件、技术手段根本无法实现对基本农田到图斑、到农户的要求,也无法实现对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一方面是因为划定缺乏科学性,另一方面,划定变更随意。因此,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产能核算成果,制定区域性(县级)基本农田认定指标体系,以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基期年)为工作底图,以其图斑为单元来认定基本农田,是比较科学的,也避免了规划的随意调整。

        目前,认定基本农田的条件已初步具备。一是二次土地调查完成后,建立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只要认真做好变更调查和更新,该数据就可保持实时性;二是基础理论研究比较深入,耕地生产力按其性质可分为自然生产力和劳动生产力,因此可建立耕地自然生产力和劳动生产力评价指标体系,对耕地图斑逐一评价,赋予相应分值;三是基于GIS软件的二次开发已比较成熟,整个基本农田认定过程均能实现自动化。

        认定基本农田的过程在现有法律法规条件下,可以这样设计:以规划基期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为基础图件,依据区域性(县级)基本农田认定指标体系,对耕地图斑逐一评价,赋予相应分值,并将评价结果(图斑)按分值高低排列;利用已获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规划数据库,将规划图层与评价结果图层叠加,属于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耕地图斑予以剔除;根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确定一个分值,在该分值以上的剩余耕地图斑认定为基本农田。由于每个耕地图斑都有一个反应其生产力的分值,这样可以避免“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和“占优补劣”现象。这个评价认定过程均可利用GIS软件平台开发基本农田评价认定系统来实现。

        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也应该像城市土地那样,实行定量、定位、定人(农户)、定用途等“四定”管理,在承包经营权证后附上大比例尺基本农田宗地图,同时采取措施激励农户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对基本农田实行社会化管理战略,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目前基本农田保护的被动局面。

        根据基本农田认定数据库,采用3S技术对基本农田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将监测结果(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挂钩,才能避免政府(批)用地冲动。实现越节约、越集约用地才有地可用的良性循环,避免政府由于加大耕地保护带来的GDP损失。

        政府集土地管理者、使用者、收益者为一身,这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临的最大挑战。独立于政府的土地督察机构应该成为我国耕地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责任重大。来源: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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