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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10010651号

提 案 者

丁汝燕 马立华 于洪文 丁文方

标 题

关于发展济南市回族清真食品的提案

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

  济南市的回族饮食业有着悠久的历史,随着时代的发展,回族小吃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形成规模化产业。回族小吃多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因此发展缓慢,资金薄弱,不可能形成大的产业规模。
  2、缺乏统一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素质不整,生产环境不达标。
  3、个别摊主不符合清真要求,出现清真食品不清真的现象。不但伤害了回族群众的民族感情,也影响了当地的回族形象,尤其是给外国穆斯林造成了很坏的印象。
  解决方案:
  方案一:在回族小区建立回族小吃一条街,将散摊经营的个体户安置到小吃街上统一管理。可参照西安市清真小吃一条街的设计及管理办法。
  方案二:建立清真快餐连锁店。可由市政府组织,由粮食局、清真食品厂、市伊斯兰协会三家共同出资(伊协可以以土地出资形式参股),生产制作,由伊协监督。具体经营方式可参照金得利快餐连锁店的模式。
  方案三:建立清真超市。可在超市内设立清真小吃摊位,方法可参照北京牛街清真超市的经营模式。
  意义及预期效果:
  一、可以解决回族群众的就业问题。清真饮食业必须要由穆斯林生产经营,可以给回族群众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为政府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问题排忧解难。
  二、有利于保护传统小吃的传承,支持老字号的发展。
  三、解决清真食品的清真标准问题,使清真食品的制作更加标准化。
  四、有利于发展回族的民族经济。
  五、有利于回民小区的道路、卫生、空气等生存环境的整治和管理。

答 复

丁汝燕 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发展济南市回族清真食品的提案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回族群众聚居地建设和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提案建议,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建设和规范特色商业街区,特别是“早餐一条街”工作,做好对现有回族小吃一条街的改造,通过加强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回族小区整体面貌。
  二是积极引导各大商场和超市,设立专门的清真食品摊位,经营传统的清真小吃及特色清真食品,以满足回族群众的消费需求。并按照《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出现“清真不清”的现象
  三是鼓励和扶持有关企业通过设立清真快餐连锁店、清真品牌店等形式,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提升清真食品生产和经营水平,提高标准化程度。
  感谢您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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