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字〔2008〕39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奥体中心区9条道路命名的请示》(济民发〔2008〕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奥体中心体育馆东侧,北起经十路,南至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圣火路;
二、同意将位于奥体中心体育场西侧,北起经十路,南至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祥云路;
三、同意将位于龙奥大厦南侧,东起圣火路,西至祥云路的道路命名为龙奥南路;
四、同意将位于龙奥大厦北侧,东起圣火路,西至祥云路的道路命名为龙奥北路;
五、同意将位于龙奥大厦东侧,北起龙奥北路,南至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龙奥东路;六、同意将位于龙奥大厦西侧,北起龙奥北路,南至龙奥南路的道路命名为龙奥西路;
七、同意将位于奥体中心体育场东侧,北起经十路,南至龙奥北路的道路命名为柳康路;
八、同意将位于奥体中心体育馆西侧,北起经十路,南至龙奥北路的道路命名为荷宁路;
九、同意将北起龙奥南路,南至孟家庄、西蒋峪、老石沟、龙洞庄村民安置点的道路命名为龙鼎大道。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