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圣火路等9条道路命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8-08-22 15:49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济政字〔2008〕39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奥体中心区9条道路命名的请示》(济民发〔2008〕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奥体中心体育馆东侧,北起经十路,南至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圣火路;
  二、同意将位于奥体中心体育场西侧,北起经十路,南至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祥云路;
  三、同意将位于龙奥大厦南侧,东起圣火路,西至祥云路的道路命名为龙奥南路;
  四、同意将位于龙奥大厦北侧,东起圣火路,西至祥云路的道路命名为龙奥北路;
  五、同意将位于龙奥大厦东侧,北起龙奥北路,南至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龙奥东路;六、同意将位于龙奥大厦西侧,北起龙奥北路,南至龙奥南路的道路命名为龙奥西路;
  七、同意将位于奥体中心体育场东侧,北起经十路,南至龙奥北路的道路命名为柳康路;
  八、同意将位于奥体中心体育馆西侧,北起经十路,南至龙奥北路的道路命名为荷宁路;
  九、同意将北起龙奥南路,南至孟家庄、西蒋峪、老石沟、龙洞庄村民安置点的道路命名为龙鼎大道。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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