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猪肉应急保供预案出台 |
| | | 为做好我市猪肉市场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生猪产品供需实际,8月25日,我市正式出台《济南市猪肉应急保供预案》。 应急供应预案适用于济南市区(除长清区和历城区乡镇部分)猪肉市场受生猪生产、自然灾害、动物疫情以及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造成猪肉供求关系突变,导致猪肉供应紧张、断档脱销等状况。建立了以市政府应急管理统一指挥为主,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为辅,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市猪肉应急供应指挥中心,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贸易服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贸易服务局、工商局、畜牧办、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公安局、交通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指挥中心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此次应急供应预案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建立了四级预警机制和对应的应急响应方案。我市区人口日猪肉消费量为210—240吨。当市区猪肉日上市量连续七日减少到180吨左右时,启动Ⅳ级蓝色预警(一般) ;当市区猪肉日上市量连续五日减少到140吨左右时,启动Ⅲ级黄色预警(较紧急);当市区猪肉日上市量连续三日减少到100吨左右,启动Ⅱ级橙色预警(紧急);当市区猪肉日上市量日供应量减少到70吨以下,启动Ⅰ级红色预警(特别紧急)。市贸易服务局、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负责对大型市场、商场、超市猪肉上市量、交易量等情况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测,市畜牧办负责对生猪存栏量、出栏量等情况的日常监测。市物价局负责对猪肉市场价格的监测。当猪肉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达到一定预警级别时,由市贸易服务局会同市畜牧办、市物价局提出预警报告,报指挥中心研究确认,并决定启动相关预案。 应急供应预案还明确规定了我市猪肉储备规模将根据商务部要求和市场供应情况,由市政府决定。储备方式采取委托企业建立一定数量的冻猪肉储备以及与养殖基地签定储备合同等。
| | | 贸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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