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中小学全面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 |
| | |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树立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市教育局确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 本次评议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均含民办学校)。评议内容涵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规范管理情况、学校规范收费情况、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等各方面。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直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主要由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评议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集中评议、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市教育局要求,自查自评阶段,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举报电话、公布网址(电子邮箱)、组织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充分听取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集中评议阶段的工作以中小学教育开放日为主要载体,包括教育成果展示、现场咨询和民主评议等三种形式,其中民主评议参评对象以学生和学生家长为主,其中学生一般不少于在校学生总数的15%,学生家长按在校学生15%掌握,以问卷调查表形式进行,由各学校负责保存原始问卷,汇总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各学校要针对在自查自评和集中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整改,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根本好转,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该活动结束后,对教育行风民主评议综合评价满意率达不到80%或排序居于末位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重点帮促,对学校参加的各类评先创优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学校连续两年综合评价满意率达不到80%或排序居于末位,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将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 |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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