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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009-04-10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组织人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工作能力,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和工作需要,定于4月份举办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处(科)正、副处(科)长,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正、副科长。其他组织人事干部也可以随堂听课。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4月7日至10日,第二期4月13日至16日,每期培训4天。培训地点定于市人才中心603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及主讲人
  培训内容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部分处室的业务流程和政策法规解读为主。按照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着重讲解基层单位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和模糊不清的问题。为保证培训质量与效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主讲,每堂课专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现场答疑。为巩固培训效果,拟将各主讲人的讲稿汇编成《济南市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教材》,同时将PPT教学课件上载到济南人事编制网,以供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和浏览。
  四、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免费培训。中午需要在人才中心就餐的学员,由培训班免费提供盒饭。市区外学员需要住宿的,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要求
  1、开展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是贯彻中央关于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市组织人事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学管理的高度,重视业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参训人员要认真梳理或思考一下,在日常工作中哪些方面或环节经常出现问题,以便在培训当中有针对性地进行交流或提问。通过培训,要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取得实实在在的收获,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帮助。
  3、各单位要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听课人员,并组织好下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分期培训。本通知要求的培训对象无特殊情况都要参加培训,请于3月31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联系电话:87081678
  电子邮箱:rsjpxc@jn.gov.cn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课程安排》
     2、《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关于举办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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