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财政运行的影响,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鲁政发明电〔200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采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经济财政发展企稳向好。上半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531.7亿元,同比增长10.5%。1-7月份,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9.7亿元,同比增长9.3%;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06亿元,同比增长7.7%。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业和交通运输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但纵观全年形势,我市经济财政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的基础不稳固、质量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大型骨干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快,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偏小。随着全运会场馆和园博园建设工程的基本完工,下半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很难保持上半年的增势,经济回升的状态尚不稳固,财政增收面临诸多困难。而在支出预算安排中,“三农”、民生、全运会、社会事业和稳定等方面的刚性支出任务重,且中央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较多,各级财政的保障压力很大。各级各部门要正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二、强化依法治税,促进税收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机遇,积极涵养税源,优化产业结构,扶持企业创新。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实现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的预算目标任务。
(一)积极涵养财源税源。认真落实已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现代服务业、房地产业和总部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集合效应,通过财政担保、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节能降耗,促进特色经济发展,努力形成增加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财政效益良性循环的财源建设新格局。
(二)强化税收征收管理。要强化税收征管措施,改进征管方式,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税源控管,促进主体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加强大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收检查,加强对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外埠驻济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税收征管。要继续挖掘地方小税增收潜力,扎实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调整工作,研究制定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保险代征,建立协管机制,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
(三)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结构性减税的关系,在认真落实国家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的同时,坚决贯彻国家依法治税原则,切实防止有税不收、欠税不清、擅自减免和“先征后返”等行为,凡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及时恢复征收。加强欠税清理,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理陈欠,对于往年陈欠,可先将欠税清理入库,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四)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协税护税体系,动员各方面力量促进税收较快增长。进一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机制,重点对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国家垄断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零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动态监管,完善涉税数据应用及分析监控平台,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加强税收稽查工作,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偷、逃、骗税和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到以查促管、以查增收。
(五)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财政困难县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深入实施促进住宿餐饮娱乐业税收增长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与税收增长挂钩的“奖补”激励政策,实行收入征管目标责任制,通过考核奖惩,调动各方面加强征管、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拓宽财政增收渠道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于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落实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依法筹集非税收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征管机制,加大征管力度,努力挖掘收入潜力,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征缴入库。
(一)多措并举强化征管。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完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依法推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提高国有资源配置效率,最大限度地增加政府收益。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制度,防止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流失。盘活行政事业资产、城市现有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租赁和非转经收入管理。加强对政府捐赠收入、彩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管理,通过扩面挖潜,促进非税收入较快增长。
(二)健全征缴管理机制。扩大通过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征收的非税收入范围和规模,尽快将所有非税收入通过征缴系统全额上缴财政,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增强非税收入征管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扎实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坐收坐支、截留财政收入行为。
(三)加大预算管理力度。按照财政综合预算的要求,把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部门预算改革紧密结合,收入全额上缴,科学核定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统筹安排部门支出。将剔除成本后的非税收入作为政府财力,由市政府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在非税收入上做文章。
(四)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减免。严格遵守非税收入管理权限,健全非税收入减免审批制度,规范减免程序,严禁乱开减免、缓交、返还口子,防止非税收入流失,做到应收尽收。
四、大力压一般、保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勤俭持家过紧日子的思想,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突出重点,压缩一般行政性支出,合理有效地利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
(一)严格控制行政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上半年已大幅压减出国经费和公车购置费用等项支出的基础上,要继续采取压缩公用经费5%和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统筹比例5%的措施,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及会议、文件、通讯、网络等支出,确保完成今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费用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节电节油节水指标在2008年基础上分别降低5%的任务目标。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新建、扩建和装修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的在建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不得超标准、超计划建设。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求。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摆在重要位置,科学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将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好。在支持搞好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的同时,扎实开展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机下乡及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及时兑付财政补贴资金,大力促进居民消费。围绕落实省政府确定的“五件实事”和市政府确定的“九件实事”,健全民生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教育、卫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促进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解民忧、办实事,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财力薄弱县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政府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
(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预算约束,今年除中央、省、市确定的政策性增支外,其他方面一律不再追加支出。各部门出台的政策规定,凡涉及财政减收增支的,事先都要与财政部门协商一致,并报市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出台。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核实部门资金收支和结余底数,及时清理帐外资产,盘活闲置资产,提高部门预算统筹能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强化对扩大内需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把增收节支作为事关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件大事来抓,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增收节支激励办法,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市政府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增收节支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