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3 13:44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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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政发〔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水利发展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6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水利普查重要性的认识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查清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基础水信息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搞好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水利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对象。我市境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二)普查内容。

  1.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2.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3.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行业用水量、水费等;4.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5.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6.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清查登记、台帐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一次水利普查济南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水利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具体要求,认真开展普查工作。普查范围内的单位要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制,保障普查质量,确保水利普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对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履行保密义务。

  (三)保障普查经费。各级普查机构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四)强化普查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第一次水利普查

济南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文朝 (副市长)
  副组长:孙元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督查室(热线办)主任)
      孟庆斌 (市水利局局长)
      王祯祥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伊沛扬 (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许继春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杜绪德 (市建委副主任)
      王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连儒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体伦 (市水利局副局长)
      侯 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侯翠荣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郑继凤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广俊 (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副局长)
      周 军 (市气象局副局长)
      窦同文 (市水文局局长)
      王 伟 (济南警备区副参谋长)
      王 全 (市武警支队后勤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张体伦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济政发〔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水利发展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6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水利普查重要性的认识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查清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基础水信息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搞好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水利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对象。我市境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二)普查内容。

  1.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2.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3.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行业用水量、水费等;4.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5.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6.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清查登记、台帐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一次水利普查济南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水利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具体要求,认真开展普查工作。普查范围内的单位要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制,保障普查质量,确保水利普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对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履行保密义务。

  (三)保障普查经费。各级普查机构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四)强化普查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第一次水利普查

济南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文朝 (副市长)
  副组长:孙元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督查室(热线办)主任)
      孟庆斌 (市水利局局长)
      王祯祥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伊沛扬 (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许继春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杜绪德 (市建委副主任)
      王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连儒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体伦 (市水利局副局长)
      侯 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侯翠荣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郑继凤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广俊 (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副局长)
      周 军 (市气象局副局长)
      窦同文 (市水文局局长)
      王 伟 (济南警备区副参谋长)
      王 全 (市武警支队后勤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张体伦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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