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旅游局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7 09:51 浏览次数: 字体:【

济政办字〔201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旅游局《“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国民休闲汇”活动,是满足人民群众休闲需要,引导和拉动消费,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性休闲文化活动。“国民休闲汇”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共同承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重点抓好七大休闲系列活动,并切实做好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承办部门要重点抓好专题休闲活动。
  为确保工作落实,市政府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发展服务业的考核内容。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
市旅游局

  为引导和拉动消费,推动服务业跨越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1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城市为主体,以县(市)区为基础,以街道、社区、家庭为基本活动单元,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利民惠民,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休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休闲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建设区域文化旅游中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名称:国民休闲汇。
  (二)活动主题:健康休闲、幸福人生。
  (三)活动时间:2011年9月中旬—10月31日(今后为每年8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至10月31日),全市10个县(市)区同步举办“国民休闲汇”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开展“泉城休闲周”活动。“泉城休闲周”活动分两个阶段举行。
  第一阶段:9月底前。承办省首届“国民休闲汇”主会场启动仪式。集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学生修学旅游活动、老年健身养生活动、波罗峪国际露营节、红叶谷百合节、水帘峡嬉水节、金象山清凉狂欢节等系列休闲活动,拓展济南休闲旅游市场。
  第二阶段:10月1日-7日。城市中央休闲区:以千佛山重阳山会为重点,依托中心城区趵突泉、大明湖、护城河、芙蓉街、恒隆广场、银座新天地、泉乐坊、万达广场等休闲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城市休闲活动,赶重阳山会、赏济南民俗、观泉水奇观、品泉城美食、看精彩大戏。环城旅游休憩带:依托城市周边休闲景区、休闲农庄和农家乐等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休闲活动,赏乡村美景、住田园小院、品农家美食、干快乐农活,体验金秋丰收的喜悦。主要活动包括:济南市第十一届红叶节(红叶谷)、九顶塔赶秋节、灵岩寺佛教文化节和八里峪休闲农庄、月亮湾都市庄园、山青世界等果蔬采摘、休闲垂钓、拓展训练等活动。
  2.开发系列产品和活动。整合全市各类休闲资源,推出七大系列产品,形成持续不断的休闲活动高潮,实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均衡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因地制宜,结合全市七大休闲系列活动,举办好辖区内的休闲活动。
  (1)乡村休闲系列。进一步发展环城旅游休憩带,推出一批以采摘、垂钓、养生、运动为主题的环城乡村休闲项目;利用乡村丰富的水库、河流、湖泊等自然资源,推出一批以“亲水”为主要特色的乡村休闲场所;依托各高科技农业、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以及林、果、蔬等特色农业产业等,推出一批现代农业休闲基地;以省级旅游强县为重点,推出“绿道”慢游乡村线路。(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负责)
  (2)健身养生休闲系列。举办家庭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充分利用体育设施资源,利用城市广场、景区、公园、居民社区等场所和器材,举办拔河、象棋、围棋、健身操、篮球、乒乓球、轮滑、扑克牌、游泳等系列休闲体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推出一批温泉、保健、美容、美食等养生休闲产品。(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城市园林局、市旅游局负责)
  (3)旅游休闲系列。提升“船游泉城”、“步游泉城”、“老街古巷游”等泉水旅游产品档次,增强深度体验功能。发挥旅游度假区和各类度假设施的功能,对现有度假资源和旅游产品进行整合,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兼顾高中低收入者的不同需求,推出一批滨湖、滨河度假、乡村度假、温泉度假等不同主题的度假旅游产品。积极开发城市旅游、乡村旅游、探秘探险、工业旅游、购物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产品。(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城市园林局、市旅游局负责)
  (4)文化休闲系列。突出文化创意和文化体验,通过各类载体,集中展现泉水文化、美食文化、曲艺文化、民俗文化等老济南传统文化。利用各类文化旅游景区、文物古迹、古村、古街等,举办文物展,开展文物鉴赏、民间寻宝等活动。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依托科技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举办读书节、文化节、艺术节、书画展、摄影展、科技展,以及曲艺、杂技、民俗、时装表演等活动。突出济南民俗文化特色,举办面塑、剪纸、皮影、烙画、微雕、泥塑、脸谱年画,以及婚俗、民俗等文化活动。推出一批适合青少年、中年、老年人等不同群体休闲的放风筝、踢毽子、扭秧歌、跳大绳等经典民俗活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明办、市民族宗教局、市城市园林局、市旅游局负责)
  (5)夜间休闲系列。充分发挥我市“曲山艺海”优势,提高各类旅游演艺节目的包装创意水平,推进旅游演艺进入各类旅游休闲场所。在城市中央休闲区、城市广场、社区、旅游景区等举办群众晚会。依托城市歌厅、舞厅、酒吧以及各专业购物、餐饮、娱乐街区等,以优惠的价格和丰富的产品供给,促进夜间购物、餐饮、文化娱乐消费。在公园、社区等地,开辟一批相对固定的演出娱乐场地、交际舞场,以及群众自娱自乐文化场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负责)
  (6)节事休闲系列。以“欢度国庆、休闲假日”为主题,突出抓好国庆节的群众休闲、旅游活动。(市商务局、市旅游局负责)
  (7)修学休闲系列。以开阔眼界,提高素质为目标,结合假期推出一批不同内涵的修学旅游产品。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农事活动,推出一批农时、农事、农业劳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丰富的山河湖等自然景观,推出一批地理、地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多样性的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历史文化、书法、红色文化修学产品;依托众多历史文化名人、现代英模人物等,推出一批以爱岗敬业、尊老爱幼、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主题的社会道德修学产品。(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民族宗教局、市老龄办、市妇联、市残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负责)
  3.开展“休闲主题周”、“专题休闲活动”、“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国民休闲汇”期间,推出旅游休闲主题周(9月24日-30日),结合9月27日“世界旅游日”主题活动,推出一批适合季节特点的休闲旅游产品。市各承办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组织1项专题休闲活动。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组织的主题和专项活动统一纳入“国民休闲汇”活动予以重点宣传。休闲汇系列活动中要适当安排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内容。活动期间,全市统一举办“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各主要商场、超市、各类农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开展休闲购物大优惠、大让利活动。配合省旅游局开展游“山东100个不得不去的地方”、品“100种不得不品尝的美食”、购“100种不得不买的特色旅游商品”宣传营销活动。
  4.组织系列评选活动。本次活动设立“国民休闲汇”活动最佳组织奖,组织开展最佳创意、最佳休闲主题周、最佳休闲乡镇、最佳休闲社区和休闲家庭、专题休闲活动、全民健身休闲精品项目、“我休闲、我快乐”摄影大赛、“国民休闲汇好栏目、好新闻”、“健康休闲,幸福人生”有奖征文暨微博大赛的评选和“游百景赢大奖”、“游济南名泉,赢旅游大奖”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市“国民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各承办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确定对开展“国民休闲汇”活动的支持政策和专题活动。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国民休闲汇”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国民休闲汇”的宣传工作;市商务部门负责“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组织有关商贸企业面向居民和游客统一打折让利,推出优惠打折商品;市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林业、卫生、民族宗教、城市园林等部门要积极推动所管理的休闲资源向社会开放,举办休闲活动;市教育局、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老龄办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企业员工、妇女、青年、残疾人、老年人等参与“国民休闲汇”活动。市旅游局负责“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好各类评选活动。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状况,对“国民休闲汇”活动给予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国民休闲汇”期间,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创新活动宣传方式,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联动宣传,引导媒体做好深度宣传,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调动社会各行业及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育国民休闲的浓厚氛围,打造区域国民休闲活动品牌。
  (四)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加强对防火、用车、高危险性活动项目等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活动场所应设置医疗救助站,适当设置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要全面加强服务质量建设,在全市各休闲服务场所和单位推行《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开展微笑迎宾、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全过程好客服务。公安、城管、工商、物价、质监、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休闲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主体的服务行为。
  附件:

济南市“国民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齐建中 (副市长)
  副组长:耿建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铁志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周鸿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经发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杜绪德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郭衍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朋 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德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 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卫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照亮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薛兴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承忠 (市水利局副巡视员)
      郑兆亮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 欣 (市商务局副局长)
      鲍立军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马丽霞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雅涵 (市体育局副局长)
      陈志荣 (市统计局副局长)
      高 斌 (市外办副主任)
      刘东方 (市民族宗教局巡视员)
      王云国 (市侨办副巡视员)
      许彦林 (市物价局巡视员)
      吕剑平 (市城市园林局副局长)
      杨先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在六 (市质监局副巡视员)
      周 明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展宝贞 (市文明办副主任)
      席玉坤 (市扶贫办主任)
      丁希录 (市总工会副巡视员)
      赵 毅 (团市委副书记)
      刘 勤 (市妇联副主席)
      刘永城 (市老龄办副巡视员)
      刘曰泉 (市残联副理事长)
      侯雪峰 (市贸促会副会长)
      齐怀栋 (章丘市副市长)
      翟 军 (平阴县副县长)
      杨玉美 (济阳县副县长)
      韩 英 (商河县副县长)
      华 巍 (历下区副区长)
      梁英为 (市中区副区长)
      印 东 (槐荫区副区长)
      王 芳 (天桥区副区长)
      宫玉玲 (历城区副区长)
      房玉萍 (长清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王铁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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