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价格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1-11-09 13:22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调结构、稳物价、惠民生、促改革”,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审慎推进价格改革,深化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

一、着力强化价格调控监管

1、继续推进价格调控机制建设。依托市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统筹做好保供应、稳物价、安民生工作。

2强化经济手段。会同财政部门抓紧制定价格调控专项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等制度措施,切实发挥好价格调控专项资金在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政府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资金保障能力。

3强化价格监测工作。加快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完善价格监测制度。加强价格监测巡视及成本调查工作,及时分析判断,及时跟踪、发现、报告、预警价格异常波动问题。

4、建立重要商品价格调控预案。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防止生猪价格大起大落。同时,根据不同商品的具体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响应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增加重要商品储备。

5强化价格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引导,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重要商品供求和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完善价格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提高价格舆论引导的能力,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二、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6、大力扶持服务业发展。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清理降低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落实服务业用水与工业同价的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7、抓好节能减排政策落实。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超耗能惩罚电价政策,组织对相关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

8、完善涉及城市建设管理的价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在既服从服务于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又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管理和人居生活成本的基础上,推进完善城市供水、供热、供气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停车场收费管理,规范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

三、审慎推进价格改革,强化成本监审,积极稳妥地疏导价格矛盾

9、推进供水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改革;加大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的推行力度;落实水资源费政策;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

10、推进供热价格改革。在总结供热分户计量收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集中供热分户计量价格实施方案,逐步扩大供热分户计量收费范围。

11、推进油气价格改革。贯彻执行国家成品油形成机制改革政策,完善落实出租车油气运价格联动办法,努力缓解油价调整对群众生活和下游行业的影响;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天然气动态价格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12、推进环保收费改革。改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探索建立提高垃圾处理费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收费行为。

13强化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约束机制,积极稳妥地疏导价格矛盾。以《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依法扩大成本监审范围,加强对公共服务、垄断性行业的成本监审,探索市场形成价格和收费的成本调查工作。根据经济运行和价格形势变化,准确把握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审慎出台调价项目。对确需调整的,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好相关配套政策,安排好群众生活。

四、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

14、推进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和社会反映的情况,继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15、保障农民增产增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继续落实好化肥生产用电、用气等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化肥供应;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加大打击扰乱市场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农产品流通环节价格秩序,使价格上涨的利益更多地向农民倾斜。

16、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双低”联动机制,逐步将失业保险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纳入联动机制内容;建立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联动机制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并抓好机制落实。

17、加大民生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学前教育、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考试培训等收费行为;降低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尽快出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扩大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范围;坚决制止门票价格不合理上涨,扩大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范围;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监管,减轻群众生活负担。

五、坚决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18、开展价格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对农民建房、检验检疫、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涉农收费以及化肥价格、粮食收购价格检查;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交通运输价格、垄断行业收费检查;继续开展成品油、天然气、水、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加强医药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收费检查。

19、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电子交易过程中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防范过度投机。

20、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推进价格诚信工作,逐步建立企事业单位价格信用档案,充分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搞好事前防范。

六、继续深化价格公共服务

21切实维护群众价格权益。深化“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畅通价格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价格门户网站的作用,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咨询等工作;加大行政调解力度,扎实开展价格纠纷调处和价格鉴证援助工作,为群众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22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在做好各项农产品常规调查的同时,结合我市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继续加强特色农产品调查工作,积极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服务。

23加快“数字物价”建设。继续推进价格信息化,密切与农户、社区以及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的对接;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争取在利用组织部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为农提供价格服务上取得新突破。

24强化价格认证服务功能。加大对《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的力度。加强与消防、烟草、质检、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研究出台相关行业价格鉴定和认证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涉案财物、交通事故、抵税财物等价格鉴定、认证业务。推进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建设,提高服务成效。

七、加强物价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

25、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物价机构和工作机制,抓紧解决好机构改革后的遗留问题,加强工作衔接,理顺工作关系,切实提高基层物价部门的履职能力。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理论、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倡导“在干中学,在学中干”。

26、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价格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价格立法,完善价格决策工作程序,严格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价格依法行政督查。

27、深入调查研究。大力倡导调研之风,真正做到价格工作,调研先行。抓住价格工作中的深层次、难点问题,围绕稳物价、保民生,围绕调结构、转方式,围绕优化环境、减负增效,围绕缓解企业“两头受挤”矛盾等方面,提前开展理论、实证研究。

28、强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各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

29、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领导抓与共同抓相结合,促进物价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上水平。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监督,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

 

 

编辑:jnhp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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