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
济 南 市 教 育 局
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教行字〔2012〕3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济南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济南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十项配套行动计划的实施,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改革和完善教育科学发展机制,全面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重点工作
(一)坚持以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始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各级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积极呼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规范办学行为、遏制择校、治理教育乱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管理全过程,突出加强学生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创新德育队伍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快家长委员会建设,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道德教育网络。按照中央部署,掀起学雷锋新热潮,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中小学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学校”考评和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三)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发展性综合评价体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三级课程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方案,依据学校和学生实际开发有特色的学校课程。深入开展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和学校课程建设,大力推行选课走班模式和学分认定制度,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完善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办法。
(四)坚持以增强学生体质和艺术素养为导向,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建立健全学生体质监测系统,强化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过程性管理,巩固提高达标率。推广亮眼操,进一步降低学生近视眼新发生率。积极开展学生群体性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广“体育艺术”2+1项目,组织好市级学生体育联赛。探索艺术教育长效发展机制,提高艺术教育质量。认真做好国防、人防和禁毒教育工作。
(五)坚持以学前教育普惠化发展为引领,全面落实《济南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重点建设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研究探索公办与民办协调发展的新机制。发挥实验(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类幼儿园规范发展。推进幼儿园标准化管理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认定工作,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水平。
(六)坚持以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研究制定《济南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标准》。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区域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加快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211工程”和规范化学校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建遗留问题整治,制定教育部门自建和开发单位代建工作流程,全面规范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工作。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教育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力度。
(七)坚持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招生政策调控及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学生课程和课业情况网上公示制度。规范各类社会教育,加强对文化辅导类培训学校的引导和监管,实行聘任教师实名备案制。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的办学水平,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以济南特教中心为依托建立全市特教网络服务平台,实现特殊教育优质资源共享。
(八)坚持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强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调整和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与专业结构,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密切中职与高职专业体系、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的衔接与沟通,继续开展示范、特色、规范学校争创活动。加强全市综合性、区域性和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改革教学评价模式,启动专业建设水平动态监测机制。实施招生就业实习指导行动计划,拓展招生就业渠道。
(九)坚持以实施国家、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动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扎实稳妥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构建科学的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机制、特殊教育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建设、实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规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标准、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等七项省改革试点任务。大力实施国家试点项目,推进济南市全民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启动市级成人继续教育跨部门协调机制,调整完善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省市级乡镇成教中心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进农村成人教育中心向社区教育中心转型,指导完成2所区级社区教育学院建设任务。
(十)坚持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为抓手,推动市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做好市属高校学校章程制定的指导和审查工作,完善学校自主管理、内涵发展、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促进高职、高师和现代远程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加强与驻济高校的合作与共建。
(十一)坚持以服务教育教学为根本,进一步转变教科研方式。完善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和优质课评选办法,加强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和教学视导,推进发展卷改革和兴趣点教学改革实验,推广先进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模式,探索建立区域和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研究扩大“名师送教”覆盖面,增强实际效果,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真正做到教好教会学生。
(十二)坚持以督政与督学并重为原则,探索完善教育督导评估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对县乡两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重点做好学前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专项督导评估,研究制定各学段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继续抓好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和教育工作示范乡镇创建、复评工作,大力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完善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公告、反馈、限期整改制度,探索教育督导问责机制。
二、保障措施
(一)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学前教育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统一生均经费标准。提高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减免学生学习、生活费用。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20%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政策。严格标准,完善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资助金发放的监督管理,稳步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严把入口关,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认真做好国务院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完成第二轮分岗聘任的相关工作。积极探索教师、教研人员和教育管理者远程、集中、分散、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新模式。扎实推进名师、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名师工作室、学习型研究团队建设和“特级教师、名优教师、教学能手跨校交换”活动。启动管理人员轮岗工作,探索职业学校自主聘任能工巧匠和灵活的用人机制试点工作。做好农村骨干教师跨级别培训、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新教师培训等工作。
(三)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稳妥处置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认真做好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流程化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推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的落实,开展经常性的学生安全避险教育和自救演练。健全市、县(市)、学校三级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体系,改进学生食堂管理。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保障、传染病防控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校方责任险工作,有效化解学生和学校风险。
(四)深入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对外交流成果分享机制,拓宽教育国际视野,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做好因公出国、国外来访接待、外教聘请、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就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服务与管理。推进国外友好学校孔子课堂建设,促进汉语国际推广。积极开展对台教育交流。
(五)整体推进宣传法制等工作。编制教育“五五”立法规划,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开展第三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密切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营造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舆论氛围。加强教育宣传网络和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能力。加强教育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办好教育电视台和《济南教育》。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做好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工作。
编辑:孙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