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及配套市政工程进展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201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8月至10月,济南市审计局对济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及配套市政工程(以下简称非遗园工程)截至2014年7月底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非遗园工程位于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是带动济南西部发展的重点工程。该工程分园区及配套市政工程两大部分,截至2014年7月底,非遗园工程到位资金213179.81万元,支出共计186968万元。
非遗园园区由济南滨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文化公司)立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73.33亩,规划建筑面积15.87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80020万元。园区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山东非物质文化展览馆及配套设施和博览园职工公寓三部分。非遗园配套市政工程投资估算175913.79万元,占地740亩,建设内容包括齐鲁大道、济齐路、非遗园东路三条道路建设,长约8.5公里;齐鲁大道跨京沪铁路高架桥等桥梁4座;配套建设市政管线及道路绿化、景观亮化等设施。非遗园工程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工作由槐荫区政府成立的槐荫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槐荫区指挥部)负责。非遗园园区共征收集体土地1127.982亩,拆除房屋10478.01平方米。配套市政工程征收集体土地406.95亩,收购国有土地25.08亩,共拆除房屋79300.39平方米。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非遗园工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滨河集团、滨河文化公司和槐荫区指挥部积极沟通协调,精心组织施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是配套市政工程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二是滨河文化公司与华强文化集团积极配合,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协调沟通,完善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园区建设顺利推进;三是槐荫区指挥部通过合理制定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等措施,积极推进征地拆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滨河文化公司部分设计、勘察、造价咨询等项目未招标,合同金额774.44万元。其中,设计388.41万元;勘察180万元;造价咨询206.02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滨河文化公司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今后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标制度。
(二)滨河文化公司违规报销非本单位支出的管理费用9.7万元。经核实,该部分差旅费应由深圳华强集团承担,不应列入滨河文化公司的管理费用。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深圳华强集团退回了违规报销的9.7万元。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济南信源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13年4月开始负责非遗园拆迁房产评估,截至2014年7月底,槐荫区指挥部未与该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二是滨河集团签订的咨询合同中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自相矛盾。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一是房产评估协议已经签订。二是经过滨河集团与咨询服务单位协商同意,咨询服务费按照协议第24条第三款约定执行。
(四)伙食费支出票据不符合规定。槐荫区指挥部2013年和2014年购买的食品金额34104.72元无正规票据,用白条记账,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槐荫区指挥部已经在税务部门补开了发票,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济南市审计局
2015年6月9日
审计结果公告〔201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8月至10月,济南市审计局对济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及配套市政工程(以下简称非遗园工程)截至2014年7月底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非遗园工程位于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是带动济南西部发展的重点工程。该工程分园区及配套市政工程两大部分,截至2014年7月底,非遗园工程到位资金213179.81万元,支出共计186968万元。
非遗园园区由济南滨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文化公司)立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73.33亩,规划建筑面积15.87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80020万元。园区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山东非物质文化展览馆及配套设施和博览园职工公寓三部分。非遗园配套市政工程投资估算175913.79万元,占地740亩,建设内容包括齐鲁大道、济齐路、非遗园东路三条道路建设,长约8.5公里;齐鲁大道跨京沪铁路高架桥等桥梁4座;配套建设市政管线及道路绿化、景观亮化等设施。非遗园工程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工作由槐荫区政府成立的槐荫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槐荫区指挥部)负责。非遗园园区共征收集体土地1127.982亩,拆除房屋10478.01平方米。配套市政工程征收集体土地406.95亩,收购国有土地25.08亩,共拆除房屋79300.39平方米。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非遗园工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滨河集团、滨河文化公司和槐荫区指挥部积极沟通协调,精心组织施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是配套市政工程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二是滨河文化公司与华强文化集团积极配合,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协调沟通,完善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园区建设顺利推进;三是槐荫区指挥部通过合理制定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等措施,积极推进征地拆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滨河文化公司部分设计、勘察、造价咨询等项目未招标,合同金额774.44万元。其中,设计388.41万元;勘察180万元;造价咨询206.02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滨河文化公司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今后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标制度。
(二)滨河文化公司违规报销非本单位支出的管理费用9.7万元。经核实,该部分差旅费应由深圳华强集团承担,不应列入滨河文化公司的管理费用。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深圳华强集团退回了违规报销的9.7万元。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济南信源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13年4月开始负责非遗园拆迁房产评估,截至2014年7月底,槐荫区指挥部未与该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二是滨河集团签订的咨询合同中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自相矛盾。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一是房产评估协议已经签订。二是经过滨河集团与咨询服务单位协商同意,咨询服务费按照协议第24条第三款约定执行。
(四)伙食费支出票据不符合规定。槐荫区指挥部2013年和2014年购买的食品金额34104.72元无正规票据,用白条记账,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槐荫区指挥部已经在税务部门补开了发票,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济南市审计局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