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治理交通拥堵十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8 14:31 浏览次数: 字体:【

济厅字〔2016〕4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济南市治理交通拥堵十大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8日



济南市治理交通拥堵十大措施

为打好治理城市拥堵攻坚战,尽快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治理交通拥堵十大措施如下。

一、总体要求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城市规模扩张和人口增长,特别是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交通拥堵问题逐步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全市聚焦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城市高速路网基本建成,高快一体网络基本成网,公交运营效率不断提高,交通管理逐步迈向智能化、精细化。但从当前供给和需求情况看,人车增长与交通现状的矛盾依然突出,拥堵形势日益严峻。这一问题如不抓紧解决,不仅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且对我市的发展环境造成很大制约。因此,必须从当前全市道路交通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立足于抓实、抓细、抓近、抓紧的工作方针,按照标本兼治、先急后缓,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等原则,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统筹解决当前道路交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较短时期内明显缓解全市交通拥堵状况,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十大措施

(一)交通勤务改革

1.改进监管方式。建立以警情为指引、责任为导向的交通勤务管理体系,健全早、中、晚等高峰时段交通警察大队、中队、民警三级交通疏导机制,加大路面执勤警力,强化交通管控。完善以定点疏导为主、巡逻管控为辅、摩托车快速机动为补充的高峰时段勤务管理模式,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2.完善快处机制。对规定时间、规定区域符合轻微事故快处条件、拍照取证后5分钟拒不撤除现场或因撤除不及时引发道路拥堵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罚,避免因交通事故加剧交通拥堵。(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3.优化交通设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专业提供标志、标线、隔离设施优化设计与运行维护服务,优化提升全市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设施,推进交通设施标准化,提高交通设施设置与维护水平,规范和引导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有序通行、有效出行。(责任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园林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

4.加强应急管理。成立由应急、城管、市政公用、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恶劣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预估雨雪雾、结冰等条件下的交通运行状况,对易积水、结冰路段,逐一研究制定预警分流、封闭管控、物资保障等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常态演练,确保一旦遇有恶劣天气,各级各有关部门能够迅速到位、快速处置。(责任部门:市政府应急办、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将各区政府和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统称为各区政府)

(二)调控交通流量

5.实施车辆限行和分流。研究并适时发布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调整和规范货运车辆、摩托车等限行措施,明确公交车道、BRT(快速公交系统)专用车道通行规定,限制货运车辆在城市快速路通行。根据我市快速路网即将形成的交通态势,由专业团队启动快速路网交通流研究,制定交通流控制与疏导策略,实施以车速定流量的匝道控制模式,采取分流管控措施对快速路交通流量进行实时调控。进一步拓展城市快速路网,引导过境或进出我市的交通流更多绕行绕城高速公路,实现跨市区长距离交通的快速疏解。(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6.鼓励错时错峰出行。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6年内研究提出错时上下班、错时上学和放学方案,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和逐步落实。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就近入学等措施,在有条件的初高中推行寄宿制,进一步减少交通流量。(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7.实施交通信号智能化工程。按照高峰缓堵、平峰畅通和控制入市车辆、疏散出市车辆的原则,运用流量检测系统和交通仿真技术,推进“会思考”信号灯、请求式感应信号灯和集装箱信号控制、两级诱导信号控制、桥涵应急智能信号控制等信号系统建设,实施绿波带、红波带调整,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实施精准的信号区域控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提供专业的交通信号优化和运维等支撑服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三)坚持公交优先

8.保障公交路权。加大公交专用道划定力度,优化提升历山路、经一路、明湖西路、解放路等公交专用道功能,在舜耕路、青年东路、和平路、经七路西段、南辛庄街等7条现状道路开辟全天候或高峰限时公交专用道,并逐步形成公交专用道路网络,充分保障公交路权。(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园林局)

9.实施信号优先。推进公交优先信号设施建设,在二环西路、经七路、泺源大街、二环南路、工业南路等部分城市主干路增设公交专用信号灯,并在公交走廊试点公交站间的公交车辆绿波放行模式。在无公交专用道的道路采用“右转借公交”模式,在部分路口右转车道施划公交专用道,设置公交待行区,并施划新式公交停靠区,增设固定式公交抓拍设备和公交车载移动式抓拍设备,保证公交通行权。(责任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局)

10.优化公交线网。增加公交线路和班次投放,2017年重点围绕龙奥、唐冶、西客站等区域,新开、优化公交线路分别不少于10条。对公交列车化严重的站点进行深港湾或分站台改造建设,提高公交运行准点率和吸引力。(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城市园林局)

11.推进中运量公共交通建设。开通济齐路—纬十二路—阳光新路BRT线路,积极推进经十路、经七路—泺源大街—和平路、济微路—经四路—解放路—工业南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英雄山路)等中运量交通走廊建设。(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

12.完善公交服务层级。推行个性化公交服务,针对就学、就医、办公等不同需求,建设定制公交信息化平台,引进社会力量推进定制公交发展,加快实施班车和校车定制公交化,开辟高峰线、通勤快线、社区公交以及医院、景区摆渡车等区间公交线路,推进商务快巴规划和投放工作,实现“点对点”服务。(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3.提升配套水平。推进换乘枢纽及P+R公共停车场(换乘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公交首末站以及停靠站建设,提高公共汽(电)车进场率。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公共车辆更新和维护。(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14.加强交通衔接。借鉴南京、杭州等城市经验,推广使用公交和公共自行车一卡通,结合公交站点设置和调整,合理布局公共自行车点位和数量,实现公交与慢行有效衔接,积极引进“共享单车”等互联网绿色出行模式,解决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部门:市停车办、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园林局)

(四)保障慢行交通

15.科学分配路权改善慢行环境。按照绿色交通优于小汽车出行原则进行新改建道路横断面布置,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通畅。对现状道路压缩小汽车车道宽度,开辟非机动车道,优化人行横道设置,完善慢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机非隔离护栏。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需求较大的节点,推行路段行人过街信号控制新模式,开辟非机动车待行区域,增设安全岛、行人“请求式”信号灯和车辆不避让行人检测抓拍设备,并对信号配时进行优化。〔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统称为各投融资平台),配合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园林局〕

16.整治慢行秩序。对现有道路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连贯、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电线杆、配电箱等阻碍慢行通行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还路于慢行交通。(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济南供电公司,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城市园林局)

17.增设立体人行过街等设施。在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娱乐场所、大型社区及交通枢纽等重点路段选址建设安全、舒适、便捷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进一步疏解交通压力。(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各投融资平台,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市园林局)

18.推进“慢生活街区”建设。深入推进护城河“慢生活街区”建设并在全市推广,在商贸繁华区域探索建立“慢生活街区”,实施小汽车区域性限行、限停,削减出行总量。打通千佛山、泉城公园、泉城广场、大明湖局部节点,建设泉城观景绿道,在中央商务区、华山、新东站、北湖等地区规划建设慢行交通,结合社区公园、带形绿地,建设城市绿道。(责任部门: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

(五)强化停车管理

19.合理调控停车布局。科学设置道路内停车泊位,进一步减少道路内停车;加强道路外停车场建设,完善促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在具备条件的点位选址建设公共停车场,整合社会停车资源,扩大公共停车供给;对停车泊位只售不租、应开放而未开放,以及不建、少建、挪用停车场的,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各区政府将停车管理作为街道、社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要内容,在保障微循环畅通和慢行交通路权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停车位,加强停车管理,保障良好停车秩序。(责任部门:市停车办、市停车集团、各区政府、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

20.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在继续推进停车电子收费的基础上,按照市区高于郊区、路面停车高于室内和停车场的原则,尽快实施差别化、多元化收费政策,适当提高停车收费标准,调控城市中心区、重点路段的机动车出行需求。(责任部门:市物价局,配合部门:市停车办、市停车集团、市公安局)

21.整治乱停车行为。按照违停必罚、占路必拖、同步曝光原则,加强对全市30条禁停道路和176条停车收费示范路的违法停车管控与处罚力度。在违法停车高发路段,试点采取漆化黄色标线等措施,明确该路段不适用即停即走和告知劝离等规定,并落实严格处罚措施,减少临时停车对交通的影响。及时拖移主次干道违规停车车辆,净化停车秩序。(责任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停车办、市停车集团)

(六)整治违法车辆

22.严格动态交通执法。开展对网状线停车、路口遇堵继续驶入、逆向行驶、连续变更车道、遇前方车辆排队穿插行驶和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等六类严重影响道路畅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在重点路段进一步增设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设备,加大路面管控和处罚力度,形成打击违法交通行为的高压态势。(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2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通行、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护栏、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散发广告、非机动车不按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走BRT或公交专用道等重点违法行为,实施交通志愿者提示与交通协管员制止、交警警告、处罚三级管理模式,积极营造规范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文明办)

24.严厉打击违法占道行为。进一步落实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制、路长制等措施,对市场及摊贩违法占道经营、临街乱搭乱建、临街设置灯箱广告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路段进行集中整治,拆除清理违法建筑、设施,推进便民市场改造建设,加大对沿街商铺非法占道和沿街住宅非法住改商的整治力度,规范城市交通秩序,还路于民。(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各区政府)

25.综合治理“三小车辆”(老年代步车、超标电动车和三轮车)。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多环节监管,督促辖区内企业停止生产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目录的产品,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质量检验的,依法予以处置;对在我市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以及进行虚假宣传、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以及无牌上路、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七)优化路网结构

26.推进路网改造提升。充分利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契机,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路网改造,分期分批打通一批断头路和瓶颈路,完善路网结构,增加路网密度。针对沿街道路出入口通行秩序混乱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的出入口采取封闭、整合、优化、调流等措施,将出入口交叉通行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畅通道路微循环。(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各投融资平台,配合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市园林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27.强化现状路口渠化。根据交通流量特点和现状道路条件,针对无需实施土建项目的路口路段,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研究设计具体优化方案,通过增设潮汐车道、禁左禁右路口、综合待行区以及逆向、顺向、智能可变车道,对路口进行车道瘦身和施划黄网状线、优化车道功能等综合措施,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在有条件的交通流量大、交通流线冲突点多的路口节点选址建设平面立交设施,由规划部门开展研究论证,提出具体意见。(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城市园林局)

28.实施交通拥堵点段优化改造。按照一个路口一个优化方案,一条路段一套解决办法原则,对全市重点拥堵路口、路段及敏感区域进行专项排查,提出年度系统优化需求,拟定优化改造方案,将最终确定的数量、位置及方案向社会公示。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优化需求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协调市政公用、交通运输、城管、城市园林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等落实交通优化改造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工作落地。探索设立交通优化改造专项资金,专用于交通拥堵节点优化改造的土建施工、苗木移植和设施迁移。(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园林局)

29.健全社区交通微循环共治机制。按照政府主导投入、交警规划设计、社区自管自治模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沿街单位等基层治理力量以及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职能作用,努力改善社区交通设施和出行环境,鼓励推行小区内部道路公共化,保障消防通道、生命通道畅通。(责任部门: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30.加快高快路网建设。加快推进二环东路南延、二环南路东延工程建设,确保2017年年底前建成通车;推进济青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和青兰高速公路济南段建设,开工建设济南至泰安高速公路,启动济南绕城高速大东环建设和济乐高速连接线建设,构建与高速公路无缝对接的快速路网。进一步连通刘长山路、飞跃大道、清河北路等一批重要道路,促进快速路加速分流疏解。(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各投融资平台)

(八)加强施工管理

31.加强计划管控。对新改建道路加强计划管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影响论证,避免多条道路、相邻道路或整条道路同时或大规模开工建设,将改造计划提前向全社会公示,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对未列入计划的,除重大应急建设项目外,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32.严格工期管理。对在建项目和即将开工的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提出缩短工期计划和保障措施。创新施工组织模式,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采用分段流水作业、全时全域饱和施工、分班工作歇人不歇工等方式,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还路于民。(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各投融资平台、济南轨道交通集团)

33.推行城市集中建设时期道路交通组织模式。城市集中建设时期,将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提升到首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施工期间区域内道路资源优化配置,相关部门开启绿色工作通道。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要求,由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交通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合理安排施工方式,遵循“公交慢行路权优先,保障驻地居民有序出行”的思路,按照“夜间施工、白天停工恢复交通,占一补一,少挡一天是一天、少挡一米是一米”的原则,严控施工作业和施工用房占地规模、封闭范围,清除占道施工临时用房,修建施工便道,修补坑洼路面,组织专人疏导,落实各项交通组织措施。尽可能采取半幅施工、分段施工等模式,原则上半封闭施工期间,道路通行能力不低于原道路通行能力的三分之二,将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各投融资平台、济南轨道交通集团,配合部门:市城市园林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九)强化交通宣传

34.广泛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济南日报、济南时报及其他驻济新闻媒体分别开辟治理交通拥堵专栏,通过新闻资讯、现场直击、权威访谈、话题讨论、听众热线等形式,全景式、立体式、多层次开展新闻报道。开展文明交通创建和文明交通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倡导步行光荣、慢行优先以及“135”低碳出行等交通理念,在全社会营造绿色和谐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35.强化交通诱导提示。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强与大数据公司合作,推进交管数据深度共享、整合、挖掘、分析和利用,建立动静态一体的出行前和实时行车、停车诱导体系,在重要节点和分流路口增设20块电子诱导显示屏,通过互联网、手机APP、车载终端等各种方式,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实时有效交通路况、交通事故、停车泊位、意外事件和交通管控等信息,减少交通延误。(责任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停车办、市停车集团)

36.加强路况实时播报。协调驻济广播电台进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对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况信息进行播报,在济南电视台交通类栏目中增加早晚高峰直播板块,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37.推动社会共管共治。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新媒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建立互动平台,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就交通拥堵治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讨论,广泛征集市民群众意见建议,推动社会各界在城市交通发展理念上形成共识。启动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研究出台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通过微博、微信、智能行车记录仪等多种渠道受理举报,倡导社会公众参与交通治理。大力推动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设置志愿服务岗,开展文明交通路长制、文明交通路口认管和礼让斑马线活动,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能力。(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政府热线办、各区政府)

(十)加强顶层设计

38.启动交通白皮书编撰工作。根据我市交通发展状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城市交通政策顶层设计,编制交通发展白皮书,明确5年内城市规划区交通总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为公共交通、高快一体、城市路网、慢行交通、停车系统等交通5大系统建设实施保驾护航。持续编制交通发展年度报告,跟踪把握城市交通发展态势。继续修编完善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步行和自行车系统规划以及停车场专项规划,制定年度规划,进一步提高交通治理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系统性,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非机动化出行为主导的绿色低碳、科学完善的城市交通体系。(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停车办、市停车集团)

39.筹划建立综合交通数据信息中心。聘请专家全面评估我市交通科技应用水平,统一整合各种涉及交通的数据资源,依托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处理等技术,研究建立可靠性高、扩展性好、信息主导实战的框架体系和统一大数据平台、智能交通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交通信息资源大集中、优整合、深应用、高共享,为科学高效调控城市交通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为制定治理交通拥堵长期规划和科学决策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依据。(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气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停车办、市停车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治理交通拥堵指挥部,由市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秘书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建立由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明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治理交通拥堵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深化治堵工作的任务要求上来,按照有关要求,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落实“一项任务一个班子一个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督导考核。在市治理交通拥堵指挥部的架构下成立督导小组,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加大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严格按时限、责任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考核,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度快、措施积极有效的,按规定予以表扬或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整改;对因政令不通、落实不到位而影响治堵工作大局或产生严重后果、出现重大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单位要立足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强化部门合作与配合,摒弃各自为政意识,共谋治堵新举措、新思路,努力将治堵成果惠及更多泉城市民。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可实施、可考核、可追责的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并按照市治理交通拥堵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工作配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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