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厅字〔2016〕30号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就2016年度全市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坚持“多方联动、广泛参评、公开纳言、重在整改”的原则,突出党风引领,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
二、评议对象
确定评议180个部门、单位。分类如下:
(一)市属行政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政府研究室、市侨办、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市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老龄办、市机关事务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园林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地震局、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合作社、市贸促会、济南仲裁委办、市史志办、市投资促进局等55个单位。
(二)市属监管与执法单位
市劳动就业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征地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监察支队、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农业监察支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旅游监察支队、市质监局稽查局等21个单位。
(三)市属服务行业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广播电视台、齐鲁银行、济南公交总公司、市中心医院、市立四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济南市殡仪馆、莲花山殡仪馆、济南水务集团、济南热力公司、济南热电公司、济南东泰热力公司、济南市匡山热力中心、济南绿园供热公司、济南港华燃气公司、山东济华燃气公司、全民健身中心、奥体中心、天下第一泉景区、市图书馆、省会大剧院、市青少年宫、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26个服务行业单位。
(四)市属党群政法高校
市委办公厅(市委保密办、市委督查室)、市委政研室、市委组织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法学会)、市编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台办、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市委610办公室、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馆)、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济南社科院、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技师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等38个单位。
(五)中央、省驻济单位
济南海关(济南地区)、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济南黄河河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局、市盐务局、济南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济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济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济南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济南分公司、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济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济南办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济南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济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济南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济南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济南中心支公司、济南火车站、济南西站、长途汽车总站、济南国际机场等29个单位。
(六)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
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等10个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
各参评单位对应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属单位、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窗口,一并纳入评议。
三、评议主体
评议主体主要由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民主评议市民巡访团、机关干部、省直部门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
四、评议内容
(一)对市属行政部门评议内容
1.专题评议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方面内容,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部署、检查和指导相关工作情况。
——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直面问题践行承诺”问题整改活动,针对上年度民主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向社会公开承诺及整改情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落实到位情况。
2.综合评议
——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情况。
——服务态度。主动热情,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情况。
——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执法,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情况。
——清正廉洁。加强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持续纠治“四风”情况。
(二)对市属监管与执法单位评议内容
参照市属行政部门问题整改专题评议和综合评议内容。
(三)对市属服务行业评议内容
1.专题评议
参照市属行政部门问题整改专题评议。
2.综合评议
——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情况。
——为民办事。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情况。
——廉洁诚信。加强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行业规范情况。
(四)对市属党群政法高校评议内容
参照市属行政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和综合评议内容。
(五)对中央、省驻济单位评议内容
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市属行政部门问题整改专题评议和综合评议内容;具有服务职能的,参照市属服务行业问题整改专题评议和综合评议内容。
(六)对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评议内容
参照市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整改专题评议和综合评议内容。
五、评议方式、评价选项、赋分标准
(一)电话调查
对市属行政部门、监管与执法单位、服务行业进行综合评议和问题整改专题评议。其中,市属行政部门、监管与执法单位设“总体评价”和“工作效率”、“服务态度”、“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四个分项;服务行业设“总体评价”和“服务质量”、“为民办事”、“廉洁诚信”三个分项。评价选项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种。赋分标准前三项分别为100、75、55分,不了解不计入核算。
对中央、省驻济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和问题整改专题评议。根据行政或服务职能,参照市属单位设立评价选项和赋分标准。
对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进行综合评议和问题整改专题评议。其评议样本由对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各直属单位的电话调查样本构成。
(二)网上调查
对市属行政部门、监管与执法单位、服务行业、党群政法高校及部分行政部门,中央、省驻济单位,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进行综合评议。评价选项和赋分标准同电话调查。
(三)问卷调查
对市属行政部门、监管与执法单位、服务行业和党群政法高校及部分行政部门,中央、省驻济单位,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进行综合评议;对市属行政部门和党群政法高校及部分行政部门,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评价选项和赋分标准同电话调查。
(四)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行政审批服务考核
根据各单位对市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办量、办结率、群众满意度、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五)媒体监督问政考核
济南广播电视台“政务监督热线”“政务监督面对面”栏目根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上线(上镜)表现、现场观众打分、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满意度回访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自主评议
由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参照本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自主组织年度民主评议工作,结果纳入全市评议范围。
六、计分办法
全市民主评议实行百分制。
(一)市属行政部门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15%+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20%+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办×5%+媒体监督问政考核×10%+机关干部评议×1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媒体代表评议×5%+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自主评议×5%+重点调查×3%+省直部门评议×2%。
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问题整改专题评议均采用电话调查方式。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直接采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成绩。
对无审批职能的单位,承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权重纳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
媒体监督问政考核,由济南广播电视台“政务监督面对面”“政务监督热线”栏目组织,权重各占5%。
机关干部评议分为市级领导和其他机关干部(市级机关干部和县(市)区机关干部抽样)两类。其中市级领导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其他机关干部采取网上调查方式。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媒体代表评议,采取网上调查方式。
重点调查由民主评议市民巡访团负责评议,采取问卷调查方式。
省直部门评议采取问卷调查方式。
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研究室、市侨办、市机关事务局、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市贸促会、市史志办等7家单位扩大机关干部评议比重。
市属监管与执法单位和服务行业评议形成的有效样本,计入其主管部门的调查样本中,一并统计主管部门的综合得分。
(二)市属监管与执法单位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20%+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20%+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5%+机关干部评议×15%+媒体监督问政考核×1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媒体代表评议×10%+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自主评议×5%+重点调查×3%+省直部门评议×2%。
评议方式参照市属行政部门。
(三)市属服务行业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20%+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25%+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10%+机关干部评议×15%+媒体监督问政考核×10%+重点调查×3%+省直部门评议×2%。
评议方式参照市属行政部门。
(四)市属党群政法高校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25%+机关干部评议×2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媒体代表评议×1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5%+重点调查×5%+省直部门评议×5%+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自主评议×10%。
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媒体代表评议,采取网上调查方式进行。其他评议参照市属行政部门。
(五)中央、省驻济单位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20%+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20%+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5%+机关干部评议×10%+媒体监督问政考核×1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媒体代表评议×5%+省直部门评议×10%+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自主评议×5%+重点调查×5%。
评议方式参照市属监管与执法单位。
其中,未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和联动单位,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2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媒体代表评议×15%+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5%+机关干部评议×15%+媒体监督问政考核×10%+省直部门评议×10%+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自主评议×5%+重点调查×5%。
(六)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
评议得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20%+行政部门综合评议电话调查得分×15%+行政部门问题整改专题评议电话调查得分×15%+机关干部评议×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媒体监督问政考核×10%+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办情况×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媒体代表评议×5%+重点调查×5%+省直部门评议×5%。
评议方式参照市属行政部门。
七、评议步骤
评议活动自2016年8月开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至2017年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6年8月)
1.制定工作方案。各参评单位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2.推进标准化建设。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社调中心要全面优化和提升评议信息系统,完善大数据分析,加强电话调查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查样本质量。市评议办组织各协作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完善评议标准,规范评议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客观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3.加强互动交流。被评议单位要主动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网络、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要积极向社会宣传工作职能、整改进度、工作成效。
4.广泛宣传发动。济南日报、济南广播电视台、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载体,配合宣传,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市评议办将在济南市政府网、济南廉政网设立2016年度民主评议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集中评议阶段(2016年9月上旬-2017年1月中旬)
1.做好评议准备。(1)于9月初向市评议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社调中心提供本单位主要职责、基本服务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手机或固定电话等主要信息);(2)于10月底向市评议办提供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书面报告和文件、会议记录、纪要、任务分工、责任书、贯彻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3)于10月底向市评议办提供本单位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问题整改、媒体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和工作方案、分工意见、进度表、落实到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市属行政部门报送第(1)、(2)、(3)相关材料;市属监管与执法单位、服务行业报送第(1)、(3)相关材料;市属党群政法高校报送第(2)相关材料;中央、省驻济单位报送第(1)、(3)相关材料;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报送第(2)、(3)相关材料。市评议办将把上述材料录入济南廉政网及“网上评议系统”,提供给各评议代表。同时,各单位也要将上述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公开。
2.开展电话调查。由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社调中心分别组织对群众和企业代表进行综合评议与问题整改专题评议。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带领有关人员现场旁听。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社调中心要将调查原始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参评部门征求意见,对参评单位提出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得分,调查工作结束后向市评议办出具评议报告。其中综合评议电话调查,每个参评单位完成500个有效样本;问题整改电话调查,每个参评单位完成300个有效样本。
3.开展网上调查。由市评议办组织,采取网上投票方式进行。市评议办运用“网上评议系统”从各类评议主体中随机抽取评议代表。评议代表通过登录济南市政府网或济南廉政网进行投票。对各参评单位形成有效问卷不少于3000份。
4.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行政审批服务情况考核。对承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单位,12345市民服务热线按照《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照《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卷调查。由市评议办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通过问卷方式进行评议。
6.媒体监督问政考核。由济南广播电视台“政务监督面对面”“政务监督热线”栏目组制定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7.省直部门评议。由市评议办组织,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向各省属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表。
8.开展重点调查。民主评议市民巡访团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级各部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
(三)总结反馈阶段(2017年1月下旬—2月下旬)
1.汇总评议情况。市评议办按照计分方法,汇总各参评单位综合得分,分类确定排名。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要认真总结评议情况,于2017年1月中旬前,将评议工作报告、综合得分情况报市评议办。
2.反馈意见和建议。市评议办梳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各参评单位,各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评议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各参评单位评议成绩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科学发展“双考核”体系。市属行政部门、监管与执法单位、服务行业、党群政法高校及部分行政部门和中央、省驻济单位各类排名前三位、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排名第一位的,为“济南市2016年度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满意单位”;对市属行政部门、监管与执法单位、服务行业、党群政法高校及部分行政部门各类排名后三位、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排名末位的,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中央、省驻济单位的评议结果,市评议办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市评议办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民主评议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评议办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本地区民主评议工作。
(二)突出整改,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重要环节,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内容,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直面问题践行承诺”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系列活动的意见》(济评发〔2015〕2号)要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征求意见活动,切实找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强化措施,整改到位。要注重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巡查等形式,对各参评单位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将严格实施问责,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坚强保障。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