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南市天桥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6〕8号),同意你区行政区划进行如下调整: 一、撤销大桥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大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大桥镇政府驻地。 二、撤销桑梓店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桑梓店镇政府驻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