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南市历城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6〕9号),同意你区行政区划进行如下调整: 一、撤销董家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董家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董家镇政府驻地。 二、撤销彩石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彩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彩石镇政府驻地。 三、撤销仲宫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仲宫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仲宫镇政府驻地。 四、撤销柳埠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柳埠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柳埠镇政府驻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