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201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0月至11月,济南市审计局对市、区两级停车管理办公室、停车公司自成立至2016年9月30日的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停车办于2013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组建,为临时性常设机构,在市治理交通拥堵指挥部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停车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精神,各区和高新区参照市里模式分别成立区停车办,行使辖区停车管理行政职能。
市停车集团是由市政府出资,于2014年6月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政府授权对道路泊位停车实行收费管理。截至2016年9月30日,全市共公示176条主次干道、14268个道路停车泊位,市停车集团已对其中127条道路、约6800个道路泊位实行收费管理。
二、审计评价
市停车办组建以来,坚持“以静制动”、“以停促行”的理念推动停车管理工作,在发挥停车管理助推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方面的作用逐步增强。一是推进停车管理“智能化”建设,初步实现停车收费电子支付;二是积极推动盘活全市停车资源工作,努力缓解停车压力;三是统一收费主体,大力整治“乱收停车费、乱占道路泊位、乱设停车锁”停车违法行为;四是创新改进停车标志,增添靓丽风景。市停车集团按照“统一教育培训、统一服装证件、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安全措施、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收费标准”的原则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致力推动城市停车运营管理正规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高增长,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滞后,停车资源整合不到位等因素,加剧道路交通拥堵
1.停车泊位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停车“一位难求”乱停乱放问题严重。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高达179.20万辆,其中市区121.60万辆,但我市停车泊位仅有63.67万个,汽车总量与停车泊位数比为2.9∶1。由于停车泊位紧缺,大量汽车处于无序停放状态,占用道路随意停放现象非常严重。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一是市停车办会同交警、城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停车设施不被占挪用,减少道路停车压力。二是市规划、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做好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验收工作,确保配建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进一步缓解停车压力。
2.停车设施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刚性停车需要。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等区域,配建停车设施几乎为零。交通枢纽、医院、学校、商贸中心区、旅游景点、公共服务场所周边停车泊位紧缺。新建小区地下车位(库)只售不租问题较为突出。受利益驱动,部分临街居民楼、办公楼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变更为商业用房,因绝大多数没有配建停车泊位,只能依靠占用道路和人行道解决停车问题,更加剧了周边交通压力。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规划部门将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停车办等相关部门建立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体系,促进停车设施高效利用。修订完善《济南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不断细化配建标准分类和建筑类型分类,确定中心城区新建项目的配建标准,并定期修订。
3.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鼓励政策操作性不强,新建项目落地难。一是我市城市停车设施用地控制性详规未出台,公共停车场建设缺乏宏观指导性文件,规划定点难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二是容积率指标制约了中心城区和老旧小区地下停车场建设。三是公共停车场建设申批流程过于复杂,简易审批程序尚未制定,政府鼓励措施特别是财政扶持力度小,政策引导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由市规划部门牵头,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及《济南市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明确阶段性目标,制定中远期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对全市停车场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布局,通过区域差别化的停车供给策略,促进城市交通功能的优化调整。二是积极对接规划、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研究解决制约我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容积率等相关问题,对立体停车设备、老旧小区增建停车场等情况,在符合规划和建设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增加的停车设施部分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三是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会同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城管执法、人防、质量技术监督、市政公用、城市园林、公安交警、消防、停车办等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加强鼓励措施、明确部门职责,简化审批流程。四是以简易机械式停车库为突破口,市城乡建设委完善下发《关于加强简易机械式停车库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建设机械式停车项目办理流程图》,明确简易机械式停车库项目的定义及适用范围,明确鼓励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强化对简易机械式停车库项目申报受理、联合论证、安装验收、移交备案、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推进和保障我市简易机械式停车库建设管理工作实现健康、有序、安全、高效发展。
4.停车资源整合虽有成效但仍不到位,不能满足弹性停车的需要。目前我市停车设施总体构成中,单位内部和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泊位的使用率普遍偏低,多数仅为本单位、本小区的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导致大量车位得不到充分利用,白天时段小区内停车泊位闲置,夜间时段单位内部停车场空闲。多数单位因安全等原因,拒绝外部车辆进入院内停放,造成前来办事的群众车辆只能停放在道路两侧,进一步加剧了局部道路的拥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停车办、停车集团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推动单位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将路内的停车引导至路外。
(二)停车管理体制、公司运营机制迫切需要理顺和完善
停车办工作开展难度大,停车收费管理运营机制不顺,存在市区两级停车公司重复纳税、收费发票不统一的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停车办、停车集团将根据市政府2016年第10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理顺停车管理工作运行体制机制,推进停车管理工作一体化。
(三)停车收费电子化管理亟待加强
个别区停车运营公司违规转让道路收费经营权,现金收费仍然存在。电子支付系统运行后,停车欠费严重且缺乏追缴措施,不仅增加了企业追缴成本,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运营发展。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一是市停车集团已书面通知涉及违规转让道路收费经营权和未实行电子支付的区公司,要求其立即整改。二是市停车集团将通过采取停车费折扣,增加银联卡、网银、预充值等支付方式,方便停车电子支付。对恶意拒缴费的车主,将采取法律手段提高车主的失信成本。
(四)市停车集团个别事项缺乏充分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产生损失和诉讼风险
一是印制的发票无法使用直接损失15.60万元。二是采购的收费管理员服装部分存在损失的可能。三是市轨道公司无偿使用办公房屋损害了市停车集团利益。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停车集团重新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对重大事项今后将由集团集体决策、科学论证。对于部分收费管理员服装不能使用的问题,将与厂家协商进行替换或修改,降低潜在损失。市轨道公司无偿使用办公房屋问题,市停车集团与市轨道公司正在协商解决。
(五)停车收费电子支付应用软件未经招标、未签合同易形成隐患,且软件运行不稳定、功能不完善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停车集团将按照市政府2016年第44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原电子收费系统正在进行协商移交工作,开发商将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关于静态交通停车管理平台系统目前已经立项,并将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
济南市审计局
2017年3月24日
审计结果公告〔201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0月至11月,济南市审计局对市、区两级停车管理办公室、停车公司自成立至2016年9月30日的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停车办于2013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组建,为临时性常设机构,在市治理交通拥堵指挥部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停车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精神,各区和高新区参照市里模式分别成立区停车办,行使辖区停车管理行政职能。
市停车集团是由市政府出资,于2014年6月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政府授权对道路泊位停车实行收费管理。截至2016年9月30日,全市共公示176条主次干道、14268个道路停车泊位,市停车集团已对其中127条道路、约6800个道路泊位实行收费管理。
二、审计评价
市停车办组建以来,坚持“以静制动”、“以停促行”的理念推动停车管理工作,在发挥停车管理助推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方面的作用逐步增强。一是推进停车管理“智能化”建设,初步实现停车收费电子支付;二是积极推动盘活全市停车资源工作,努力缓解停车压力;三是统一收费主体,大力整治“乱收停车费、乱占道路泊位、乱设停车锁”停车违法行为;四是创新改进停车标志,增添靓丽风景。市停车集团按照“统一教育培训、统一服装证件、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安全措施、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收费标准”的原则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致力推动城市停车运营管理正规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高增长,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滞后,停车资源整合不到位等因素,加剧道路交通拥堵
1.停车泊位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停车“一位难求”乱停乱放问题严重。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高达179.20万辆,其中市区121.60万辆,但我市停车泊位仅有63.67万个,汽车总量与停车泊位数比为2.9∶1。由于停车泊位紧缺,大量汽车处于无序停放状态,占用道路随意停放现象非常严重。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一是市停车办会同交警、城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停车设施不被占挪用,减少道路停车压力。二是市规划、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做好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验收工作,确保配建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进一步缓解停车压力。
2.停车设施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刚性停车需要。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等区域,配建停车设施几乎为零。交通枢纽、医院、学校、商贸中心区、旅游景点、公共服务场所周边停车泊位紧缺。新建小区地下车位(库)只售不租问题较为突出。受利益驱动,部分临街居民楼、办公楼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变更为商业用房,因绝大多数没有配建停车泊位,只能依靠占用道路和人行道解决停车问题,更加剧了周边交通压力。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规划部门将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停车办等相关部门建立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体系,促进停车设施高效利用。修订完善《济南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不断细化配建标准分类和建筑类型分类,确定中心城区新建项目的配建标准,并定期修订。
3.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鼓励政策操作性不强,新建项目落地难。一是我市城市停车设施用地控制性详规未出台,公共停车场建设缺乏宏观指导性文件,规划定点难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二是容积率指标制约了中心城区和老旧小区地下停车场建设。三是公共停车场建设申批流程过于复杂,简易审批程序尚未制定,政府鼓励措施特别是财政扶持力度小,政策引导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由市规划部门牵头,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及《济南市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明确阶段性目标,制定中远期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对全市停车场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布局,通过区域差别化的停车供给策略,促进城市交通功能的优化调整。二是积极对接规划、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研究解决制约我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容积率等相关问题,对立体停车设备、老旧小区增建停车场等情况,在符合规划和建设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增加的停车设施部分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三是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会同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城管执法、人防、质量技术监督、市政公用、城市园林、公安交警、消防、停车办等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加强鼓励措施、明确部门职责,简化审批流程。四是以简易机械式停车库为突破口,市城乡建设委完善下发《关于加强简易机械式停车库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建设机械式停车项目办理流程图》,明确简易机械式停车库项目的定义及适用范围,明确鼓励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强化对简易机械式停车库项目申报受理、联合论证、安装验收、移交备案、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推进和保障我市简易机械式停车库建设管理工作实现健康、有序、安全、高效发展。
4.停车资源整合虽有成效但仍不到位,不能满足弹性停车的需要。目前我市停车设施总体构成中,单位内部和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泊位的使用率普遍偏低,多数仅为本单位、本小区的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导致大量车位得不到充分利用,白天时段小区内停车泊位闲置,夜间时段单位内部停车场空闲。多数单位因安全等原因,拒绝外部车辆进入院内停放,造成前来办事的群众车辆只能停放在道路两侧,进一步加剧了局部道路的拥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停车办、停车集团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推动单位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将路内的停车引导至路外。
(二)停车管理体制、公司运营机制迫切需要理顺和完善
停车办工作开展难度大,停车收费管理运营机制不顺,存在市区两级停车公司重复纳税、收费发票不统一的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停车办、停车集团将根据市政府2016年第10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理顺停车管理工作运行体制机制,推进停车管理工作一体化。
(三)停车收费电子化管理亟待加强
个别区停车运营公司违规转让道路收费经营权,现金收费仍然存在。电子支付系统运行后,停车欠费严重且缺乏追缴措施,不仅增加了企业追缴成本,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运营发展。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一是市停车集团已书面通知涉及违规转让道路收费经营权和未实行电子支付的区公司,要求其立即整改。二是市停车集团将通过采取停车费折扣,增加银联卡、网银、预充值等支付方式,方便停车电子支付。对恶意拒缴费的车主,将采取法律手段提高车主的失信成本。
(四)市停车集团个别事项缺乏充分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产生损失和诉讼风险
一是印制的发票无法使用直接损失15.60万元。二是采购的收费管理员服装部分存在损失的可能。三是市轨道公司无偿使用办公房屋损害了市停车集团利益。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停车集团重新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对重大事项今后将由集团集体决策、科学论证。对于部分收费管理员服装不能使用的问题,将与厂家协商进行替换或修改,降低潜在损失。市轨道公司无偿使用办公房屋问题,市停车集团与市轨道公司正在协商解决。
(五)停车收费电子支付应用软件未经招标、未签合同易形成隐患,且软件运行不稳定、功能不完善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停车集团将按照市政府2016年第44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原电子收费系统正在进行协商移交工作,开发商将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关于静态交通停车管理平台系统目前已经立项,并将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
济南市审计局
2017年3月24日